关于对省直相关单位脱贫攻坚目标责任评价工作方案根据《XX省脱贫攻坚领导小组关于印发全省20XX年脱贫攻坚成效考核有关方案的通知》《XX省脱贫攻坚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认真做好全省20XX年脱贫攻坚成效考核工作的通知》要求,县脱贫攻坚领导小组决定对24个省直相关单位20XX年脱贫攻坚工作情况进行评价
为做好相关工作,特制订本方案
一、总体原则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扶贫工作重要论述和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两会参加甘肃代表团审议、视察甘肃重要讲话和指示精神,全面落实省市县脱贫攻坚部署要求,依据《XX省脱贫攻坚领导小组关于印发全省20XX年脱贫攻坚成效考核有关方案的通知》《XX省脱贫攻坚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认真做好全省20XX年脱贫攻坚成效考核工作的通知》,坚持目标标准,就24个省直相关单位对本我县业务指导、行业政策落实、资金项目支持等情况进行评价
二、评价对象向省委、省政府签订脱贫攻坚目标责任书的省委组织部、省委宣传部、省委统战部、省发展改革委、省教育厅、省工信厅、省民政厅、省财政厅、省人社厅、省自然资源厅、省住建厅、省交通运输厅、省水利厅、省农业农村厅、省商务厅、省文旅厅、省卫生健康委、省林草局、省扶贫办、省金融监管局、省医保局、团省委、省妇联、省残联等24个省直单位
三、评价组织评价工作在县脱贫攻坚领导小组统一领导下,由县委组织部、县委宣传部、县委统战部、县发改局、县财政局、县住建局、县人社局、县民政局、县教育局、县工信局、县自然资源局、县交运局、县水务局、县农业农村局、县商务局、县文旅局、县卫健局、县扶贫办、县医保局、团县委、县妇联、县金融办、县残联等23个县脱贫攻坚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参加
主要任务是:就24个省直相关单位对我县脱贫攻坚业务指导、行业第1页共2页政策落实、资金项目支持等情况进行评价
四、评价内容及标准(一)业务指导
主要评价省直相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