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乡镇领导干部监督工作的调查近年来,我国农村经济和社会事业取得了快速发展,乡镇领导干部在人、财、物各方面所拥有的权力也随之扩展
由于市场经济的负面效应的影响,乡镇领导干部的思想意识时刻经受消极观念的冲击
为使乡镇领导干部能一以贯之地实践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正确地掌权执政,XX县区不断地加强和完善对乡镇领导干部的监督和管理
通过近期的调查表明,这项监督在不断深化,效果在不断呈现,一些薄弱环节,已引起区委、区政府和区纪委的重视
一、对乡镇领导干部进行监督的主要做法及其成效1、纳入制度,实行规范运作
1993年以来,XX县区针对乡镇领导执行廉政规定中存在的问题和薄弱环节,陆续建立了一系列监督制度
如针对少数乡镇领导对“搞活经济管好自己”的片面理解,认为只要自己遵纪守法,另人违纪咎由自取的错误想法,层层建立了党风廉政责任制
明确乡镇的党风廉政建设由党政“一把手”负总责,党委成员对所分管的下属单位和领导干部的党风廉政建设负责
针对少数乡镇领导干部利用婚丧办事敛财,利用职权在建私房、分公房上谋取私利的现象,区委建立了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规定乡镇领导干部办理婚丧、住房、购买大件物品、外出考察等重大事项,必须在区惩腐倡廉领导小组批准的范围内进行,不得超越规定
针对经济交往中礼品礼金泛滥,巧立名目索要钱物的现象,区纪委建立了廉政谈话制度,凡多年一岗应换岗或新任上一级领导岗位,在上任伊始都由廉政办谈一次话,明确在经济交往、掌权执政过程中的一系列“不准”,提前打预防针
此外,区委、区政府还陆续建立了廉政档案制度、离任审计制度、民主评议制度、谈心谈话制度
为进一步解决好对乡镇党政“一把手”监督难的问题,区委、区政府建立了乡镇党委书记向党员代表报告个人工作、乡镇长向人大代表报告个人工作的制度
去年又建立了乡镇“一把手”述廉制度,将本人执行廉政规定和贯彻党风廉政责任的情况向区委、区政府、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