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国际上石油储备经验材料国际石油储备从20世纪70年代起,迄今己有20多年的历史
1973年第一次石油危机爆发后,世界油价上涨了5倍,引起西方经济和社会的大动荡,由此,西方各国开始建立石油战略储备体系
1974年,包括美国、日本、意大利、西德、法国在内的18个原油进口国签署了《国际能源协议》,并在oecd(经合组织)中设置了国际能源总署(iea),以保证当国际社会石油供应再次出现危机时,为各成员国提供帮助
同时,还规定到1980年各成员国有义务保有相当于90天净进口量的石油储备
到80年代,国际能源总署成员国的石油库存达35亿桶(约4
78亿吨),相当于当时114天的石油消费量
在实际执行中,各成员国所建立的石油储备已远超过iea规定的最低限
国际战略石油储备建设的经验可概括如下
石油储备建设要有法律保障美、日、德等国为保障石油储备建设规范和顺利进行,动用立法工具,使之有法可循,依法执行
如美国的《能源政策与保护法》、日本的《石油储备法》与德国的《石油与石油制品储备法》
对石油储备建设的重大问题,如石油储备的宗旨、目标、规模、管理、资金、方式、布局的动用等,都有明确的法律法规文本上的规定
储备目标明确、规模适度美、日、德三国的实际储备规模(政府储备加民间储备)都超过iea规定的相当于上年进口量90天的水平,分别为158天、161天和127天
美国是世界上最大的石油消费国,也是世界最大的石油储备国
美国多年来平均每年消耗石油8亿吨,其中4亿吨从国外进口,现战略储备原油5
44亿桶(约7400万吨),2001年11月又将石油战略储备提高到现有储存能力允许的7亿桶(约9520万吨)的上限,以加强美国的长期能源安全
日本成为仅次于美国的第二大石油储备国
日本年消耗石油2亿多吨,在几乎全部依赖进口(对中东的依赖度占71%以上)的情况下,拥有半年以上的战略储备
石油储备水平已从第1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