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基层法制工作的一些思考**总书记在党的十八大报告中提出: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进一步深化司法体制改革
中共十八届三中全会审议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中提出建设法治中国,必须坚持依法治国、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共同推进,坚持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
全面推行依法治国,这就是一个新提法,充分确认宪法和法律的权威性
它是建立在党的领导和人民民主的基础上,体现了党的领导和人民的利益
推进科学立法,严格立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这也是一个新的提法
和老的十六字方针有非常大的区别,老的提法是: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
我们已经结束了无法可依的时代
这个基础上,进一步提高了对我们执法机关的要求
行政执法是司法行政工作的一项重要组成部分
随着我国民主法制建设进程的加快,司法行政法制建设面临着良好的发展机遇,对司法行政执法工作提出更高目标和要求,使之更趋规范和严格
从目前情况看,基层行政执法虽然比过去有很大进步,但在实践中基层行政执法还存在一些不可忽视的问题,仍需进行坚持不懈的努力
要提升基层司法行政执法能力和水平,就必须对基层司法行政执法现状进行剖析,分析原因,制定措施,解决矛盾,从而不断推进和实现行政工作科学发展,又好又快发展
一、基层质监部门面临的环境现状从外部环境来讲,我国法体系逐步完善,新的法律法规不断出台,法定职责越来越重;政府问责制度逐步完善,问责力度不断加大,实现职能到位迫在眉睫;人民权利意识大大增长,社会维权力量明显壮大,提高依法行政水平成燃眉之急
从内部现状来讲,执法观念落后、人员素质偏低,影响了执法监管的质量;部分执法人员责任意识不强,不依法履行自己的职责,制约了职能的发挥;内部制度不完善,法制意识缺失,助长了执法的随意性,损害了质监形象,有的甚至造成了严重的后果
基层质检部门是我国质检体系中最基层的执法单位,是实施依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