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快城市工业聚集区发展的实施意见为全面贯彻落实《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工业聚集区发展的若干意见》,科学推进我市产业结构调整和布局优化,促进工业化、城镇化良性互动,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加快工业聚集区(以下简称聚集区)建设和发展,特制定本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和发展目标(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以提高产业竞争力和经济效益为中心,立足我市资源优势和产业基础,按照突出优势、突出特色、突出重点的原则,通过政府推动、政策引导、市场运作、规范管理,以产兴城、以城带产,努力构建具有邢台特色的现代产业发展格局
(二)发展目标
到20XX年,中心城市周边建设4个以上省级聚集区,每个县(市)都要有省级聚集区
全市聚集区主营业务总收入达到5000亿元以上,占全市工业主营业务销售收入的70%以上,聚集区经济总量占全市gdp的60%以上
在全市培育形成主导产业特色突出、综合竞争优势明显、主营业务总收入超100亿元的聚集区要达到20个以上,主营业务总收入超300亿元的聚集区要达到10个以上,主营业务总收入超500亿元的聚集区要达到5个以上
(三)入驻原则
入区建设项目,必须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聚集区产业发展规划
鼓励引进大型骨干项目、高新技术项目、主导产业带动项目、与企业配套项目和企业集群项目,要更加注重引进高附加值、高利税、高成长性项目,提高聚集区的整体经济效益
严禁两高一资项目进入
市级聚集区投资强度要达到省级开发区标准,省级聚集区投资强度要达到国家级开发区标准
二、扶持政策和要素保障(四)推进产业聚集发展
聚集区产业定位要立足于本地特色产业发展基础,选择一个最具优势和成长性好的主导产业,最多不超过两个
对产业定位不明确、不突出的聚集区,不予第1页共4页批准为市级聚集区,不予申报省级聚集区
大力推进退城进郊、退乡进城企业和新建项目,在全市范围内按产业归属选择相应聚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