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强案件查办工作的实施意见为深入贯彻落实中纪委第十七届六次全会、省纪委第十届六次全会、市纪委第五届八次全会XX县区第十二次党代会精神,扎实推进全县纪检监察工作,加大案件查办力度,不断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引向深入,打造风清气正的和谐新盘山
经县纪委常委会议研究决定,现就加强我县各级纪检监察组织查办案件工作提出如下实施意见:一、进一步提高对查办案件工作的思想认识
近年来,经过全县各级纪检监察干部的共同努力,我县案件查办工作总体情况较好
每年都能顺利完成上级下达的指导性目标
但是,随着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形势的不断发展,纪检监察工作任务越来越重,标准要求越来越高
同时,也存在着一些突出问题,影响着我县案件查办工作的总体进展
比如,一些纪检监察干部对案件查办工作的认识程度和重视程度还不够高,缺乏办案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没有把查办案件工作做为纪检监察工作的重中之重来对待,摆到重要的日程上
畏难思想和懈怠现象还不同程度的存在
工作开展很不平衡,有的基层纪检监察组织至今没有自办案件
目前,已进入全年办案工作的关键时期,案件查办工作时间紧、任务重
因此,各级纪检监察干部要进一步提高对案件查办工作重要性和紧迫性的认识
把查办1案件工作摆到突出位置,列到重要日程上,切实增强查办案件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
要进一步解放思想,改革创新,按照科学发展观的要求,不断探索依纪依法办案、安全文明办案的新途径、新方法、新举措,要正确处理好办案与发展、办案与稳定、办案与治本的关系,要通过查办案件为盘山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有力的纪律保障,以惩治腐败的明显成效取信于民
二、进一步加强案件查办工作的组织领导
敢不敢办案,能不能办案,会不会办案,是衡量纪检监察组织执纪能力和水平的体现,各级纪检监察组织的主要领导作为本单位本部门查办案件的第一责任人,要切实加强对查办案第1页共15页件工作的组织领导,强化组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