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强劳动纪律和文明生产的暂行规定为了维护企业正常工作生产秩序,使我厂在企业管理方面,更加科学化、规范化、制度化,提升企业的管理水平,为严肃厂规厂纪,特制定以下规定,望全厂职工认真自觉遵守
1、保证工作时间,按时上下班,车间、科室负责人要求提前十分钟上岗,工人、科室行政人员提前五分钟上岗,按正点时间、迟到、早退10分钟以内者,罚款10元
超出10分钟,不足2小时按半天事假罚款,超出2小时3小时以内算为半天事假
3小时以上算为旷工
2、坚持请假制度,车间、科室可批准一天,一天以上报分管副厂长、经厂长批准
旷工一天扣(技能工资+工龄费)/22天,扣当月岗位工资、奖金,(生产人员扣本人所在车间的平均奖金),加罚50元
3、工作时间严禁串岗、乱岗、聚众谈天、玩耍,每发现一次扣款20元,不服从者,加倍罚款
工作时间不准睡觉、不准玩弄手机、不准阅读与工作无关的书籍、杂志等,违者每次罚款50元
工作时间内不准擅自离岗外出;干私活及为外单位加工工件,违者每次罚款100元,其离岗外出、干私活等时间,按旷工计算,不满1小时的按1小时计
预备时间内不准在厂内吃饭,违者每次罚款10元
上班时间不准吃饭或吃零食,违者罚款50元
厂区内不准赌博,违者罚款200元,情节严重交司法部门处理
4、严禁工作时间酗酒、闹事、打架斗殴,酗酒闹事者,除每次罚款100-200元外,并立即停职检查,检查时间,视检查情况决定
骂人者,扣20元
5、上班时间不准穿裤头、背带背心、拖鞋,不准穿裙子和高跟鞋,违者,除罚款10元外,必须回家更衣,更衣期间按事假处理,不服从,不准上班,按旷工处理
6、为保证有较舒适的生产环境,必须坚持文明生产,生产和管理部门均应保持无安全隐患、卫生整洁,按部门划分卫生第1页共11页区域,每星期一、四为班前卫生大扫除时间,各卫生区发现有一处死角,罚款10元,车间和科室内有卫生死角,罚2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