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强县妇女维权工作的研究和思考随着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入和现代化建设步伐的加快,人们的思想观念和行为方式发生很大变化,价值取向更趋于务实和多元化,妇女的生存和发展面临许多新情况、新问题,侵犯妇女合法权益的现象仍时有发生。为积极面对当前妇女维权工作的重点和难点问题,进一步研究解决维护妇女权益问题的重点、难点问题,确保广大妇女群众的合法权益得到有效维护。一、**县妇女维权工作主要做法(一)健全维权网络。开通了妇女维权服务热线“**”,为受害妇女提供法律服务;县妇联与县民政局成立家庭暴力庇护中心,庇护中心除为家庭暴力受害者提供食宿外,还提供必要的法律援助和对心理辅导,帮助受害者树立自尊、自强、自信,自立的能力。并对施暴者进行法制宣传教育,避免家庭暴力事件的再次发生和帮助其家庭成员尽快恢复身心健康。在县中医院成立家庭暴力伤情鉴定中心。县妇联XX县区司法局联合成立了法律援助工作站,解决贫困妇女因经济困难而打不起“官司”的问题;设立了妇女投诉中心,并在全县23个乡镇建立了“妇女之家”,在各村委会设立了维权点,方便了群众来访。同时,在县公安局“110”指挥中心设立了家庭暴力报警服务台,各乡镇也设立了家庭暴力投诉站,构筑了预防家庭暴力的第一道防线,有效解决了妇女因遭受家庭暴力得不到保护的问题,促进了社会稳定。部门联动,加大了家庭暴力的查处打击力度,各单位都能做到积极行动、密切配合。(二)探索联调机制。引入妇联维权与司法审判协作联动工作新机制,在调处涉妇女儿童权益的离婚、赡养、抚养等纠纷过程中,加强与法院、人民调解委员会、法律援助中心、工会、公安机关以及社会组织的协调配合,形成工作合力。特别是发挥妇联干部熟悉妇女心理、善于做思想工作的优势,聘请妇联工作人员为特邀陪审员,参与案件调解,努力实现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建立齐抓共管维权信访网络。与司法局联合建立妇女法律援助中心,为无钱打官司的贫困弱势妇女儿童提供法律援助;在全县23个乡(镇)成立了妇女维权站;第1页共4页在乡镇派出所成立了8个“110”家庭暴力报警点;在县法院设立妇女维权合议庭,形成了多部门合作的社会化维权工作格局。(三)畅通妇女诉求机制。完善了妇联系统县、乡、村三级信访投诉网络,县妇联在县、乡妇联均已建立妇女儿童信访投诉中心、村“妇女之家”建立投诉点。县妇联设有专人接待妇女群众来访,为我县妇女儿童畅通了诉求渠道。(四)探索建立维权救助机制。县妇联在全面维权的同时将维权重点放在单亲特困母亲、留守儿童等弱势妇女儿童群体的权益保护上,实施了针对性、实效性的群体救助。开展了“春蕾计划”、“两癌救助”、“儿童营养改善”、“读新书、穿新衣、”“母亲健康快车”等公益项目,积极为单亲特困母亲、春蕾女童、留守儿童等弱势群体提供生活救助、维权咨询、法律援助。各类活动的开展在全县取得了良好的社会反响。二、维护妇女权益保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一)妇女婚姻家庭、财产权益受侵害的现象不容忽视。近年来,各级妇联组织接到的上访信访件中,其中婚姻家庭问题占案件总数的三分之一以上。一是伦理道德的丧失引起家庭纠纷、事实重婚增多,配偶有外遇和包二奶(或同居、重婚)现象严重;二是离婚中的财产分割、子女抚养费给付方面,妇女的权益受到侵害;三是离婚妇女无住房、生活困难等问题也比较突出。(二)侵害妇女人身权利的违法犯罪行为时有发生,家庭暴力呈上升趋势。近年来拐卖妇女、强迫引诱妇女卖淫、家庭暴力等现象仍然存在。家庭暴力是一个普遍的社会问题,反映家庭暴力问题的案件占婚姻家庭案件的一定比例。家庭暴力中,殴打妻子现象严重,施暴者文化层次从文盲向低学历、高学历发展;地域从农村向县城延伸;施暴者手段多种多样,日趋残忍,过去拳打脚踢,脸青鼻肿较多,现在发展到用刀砍、毁容、甚至精神虐待(如心理上的、情感的虐待等行为)等等;施暴者身份从普通群众(工人、农民)向党员、干部发展。家庭暴力已成为社会公害,严重扰乱了家庭的安宁,影响了社会的稳定,与当第2页共4页前大力提倡构建和谐社会背道而驰。(三)部分农村妇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