追加被告申请书 申请人。xxx,女,1982 年 12 月 4 日出生,汉族,住 XX 省xxxxxxx,身份证号 xxxxxxxx。 被申请人。xxx,男,1967 年 9 月 19 日,汉族,现住xxxxxxxx,身份证号 xxxxxxxxxxx。 请求事项 依法追加被申请人 xxx 为被告参加本案诉讼。 事实与理由 申请人 xxx 与原告陈某买卖合同纠纷一案,贵院已经受理,现在正在审理中,在本案中,被申请人 xxx 与本案有着直接利害关系,故请求贵院增加其为被告。事实与理由如下:2013 年7 月,申请人还在 XX 市 XX 县区,原告陈某多次找到申请人,让申请人找人帮他购买一辆轿车,申请人随即联系了被申请人xxx(前男友),由被申请人与原告陈某沟通此事,后被申请人果真开回一辆轿车,原告陈某对该轿车很满意,就留了下来,申请人此后再也没过问过此事。后来经多方打听得知,被申请人拿走了申请人的银行卡(当时银行卡在申请人与被申请人共同租住的房屋内,被申请人知道银行卡密码),并将账号提供给了原告陈某。至于原告陈某何时汇的钱,被申请人何时取走的钱,申请人均不知情。由此可以看出,在此过程中申请人只起到了介绍作用,属于“中间人”,原告应当向被申请人主张权利,要回购车款,与申请人毫无关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 1 百三十二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的解释》第七十三条的规定,特向人民法院提出申请,请求人民法院追加被申请人为被告参加诉讼。 此致 xxxxx 人民法院 申请人:年月 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