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支部开展处置不合格党员工作经验材料新潭小学党支部关于开展处置不合格党员工作的实施方案为了认真做好处臵不合格党员工作,根据《水西街道深入开展处臵不合格党员工作实施方案》("20XX"1号)文件精神和党工委要求,结合本支部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一)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和党的十八大及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为指导,以党章为依据,按照党员先进性的要求,认真做好处臵不合格党员工作,不断增强党组织自我净化、自我完善、自我革新、自我提高的能力,全面提高党员队伍素质,保持党员队伍的先进性和纯洁性
(二)基本原则1、坚持标准原则
定期民主评议党员,严格按照党员标准来衡量党员是否合格,把处臵不合格党员工作作为纯洁党员队伍、保持党的先进性的基础性工作来抓
2、立足教育原则
坚持“惩前毖后、治病救人”方针,立足于教育转化,提高党员素质;对经教育不改、问题性质严重的依据党章作出处臵
3、民主公开原则
充分发扬民主,走群众路线,增强处臵不合格党员工作的透明度
-12对认定为不合格的党员,根据其表现和态度进行组织处臵
组织处臵方式分为限期改正、劝退、除名三种
1、限期改正
对有继续留在党内的愿望、愿意接受教育并决心改正的不合格党员,要求其限期改正,时间一般为1年;限期改正期间,党员权利不受影响
对有下列两种情形之一的,应劝其退党
(1)被认定为不合格党员后,本人拒不改正,不愿意接受党支部(总支)的教育和纪律约束的
(2)限期改正期满仍无转变的
第1页共3页3、除名
对有下列两种情形之一的,应予以除名
(1)组织劝其退党,劝而不退的
(2)无正当理由,连续6个月不参加党的组织生活,或不交纳党费,或不做党所分配的工作的,按自行脱党予以除名
四、实施步骤(一)制定实施方案(20XX年1月21日-1月30日)
根据党章、党内有关规定及县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