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支部日常工作党支部的日常工作流程一、怎样建立党支部
(一)设置党支部的原则和要求按照党员人数以及地域和单位设置党支部,是设置党支部的一般原则
设置党支部的基本要求是:凡有正式党员3人以上不足50人的基层单位,设立党的支部委员会;党员在50人以上不足100人的,可设立总支部委员会,下设若干支部委员会;经上级党组织批准,党员超过50人的也可不设总支部委员会,而设支部委员会;党员超过100人的,可设立党的基层委员会,但经上级党组织批准,也可不设党的基层委员会,而设总支部委员会;正式党员不足3人,没有条件单独成立党支部的单位,可与邻近单位的党员组成联合党支部;凡有正式党员3人以上,执行临时任务时间较短或因某种原因暂时不能成立正式党支部的,可成立临时党支部
(二)建立党支部的一般程序1、申报单位就建立党组织等事项与上级基层党(工)委进行沟通
内容包括:单位的概况;现有正式党员、预备党员的数量;党支部委员会组成人数和委员人选基本情况等
2、上级党(工)委根据有关规定对申报单位情况进行初审
3、上级党(工)委初审同意以后,申报单位向上级党(工)委呈报关于建立党支部及支委会候选人的请示
请示内容包括:a、说明成立总支、支部的单位党员人数,分布情况
b、要求设立总支、支部的理由
c、支委候选人名单
d、要求设总支的,说明计划下设支部数、委员会的人数
4、上级党(工)委对支委会人选进行考察,形成考察报告(党员人数在三人以上、七人以下的只设支部书记)
5、上级党(工)委会研究审批通过后发文批复
6、申报单位召开党员大会,选举产生支部委员会和党支部书记、副书记,并对委员进行分工
7、向上级党(工)委报告选举结果
第1页共8页8、上级党(工)委审批、下发批文批准,并报区委组织部备案
二、党支部组织生活制度的内容有哪些
党支部组织生活制度包括支部党员大会、党支部委员会、党小组会、党课、党支部(党小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