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 市 XX 县区教育局 关于开展对校车安全进行专项治理工作的 通知 各学校(幼儿园),各社会力量办学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我区中小学校、幼儿园校车的交通安全宣传和安全管理,消除校车交通安全隐患,决定在全区中小学、幼儿园开展校车安全专项治理工作,具体要求如下。 一、全区各中小学、幼儿园要在收到通知后,在校园大门口设置拒乘非法校车的警示牌;在校园或周边墙壁上刷制拒乘非法校车及报废汽车、低速载货汽车、三轮汽车、拖拉机、机动三轮车的宣传标语(内容见附件 1),并注明宣传单位名称。 二、各校(园)要印制“为了孩子安全,请拒绝让孩子乘坐非法校车—XX 市 XX 县区教育局致学生家长的一封信”(内容见附件 2),通过“小手拉大手”等形式,学生人手一份,带回家与家人一起学习后,将回执单由家长签字后,交学校(幼儿园)存档。 三、全区各中小学、幼儿园要张贴区教育局印制的“XX 市XX 县区教育局关于拒绝非校车接送学生的公告”(内容见附件3),张贴到校园周围,加大拒乘非法校车的宣传力度。 四、各使用校车的学校(幼儿园),要建立完善校车使用的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做好出车记录和出车前的各项安全检查记录。 五、各乡镇(街)“两基”责任学校要向乡镇(街)教育工作领导组专题汇报校车安全专项治理工作,在乡镇(街)教育工作领导组领导下组织相关部门对辖区内的校车进行集中整治;要定人包园、包校,并按照年初签订的“校车安全管理目标责任书”的要求,逐车逐人落实安全责任,盯死看牢,要加大明查暗访的力度,对超载的校车要及时处理并报交管部门、区安监部门、乡镇安全部门及教育局,情节严重的,将报区安监局等部门,由区安监局从重从严处理。 六、各中小学、幼儿园要利用周一例会、周末总结、校会、升旗仪式、班会、团队(中队)活动等渗透交通安全教育;积极采取宣传画、挂图、卡片、讲座等多种形式,深入开展拒乘非法校车和道路交通安全教育,使学生逐步养成良好的交通安全行为习惯,强化学生和家长的安全意识。 各“两基”责任学校要将以上工作要求通知到辖区内的民办校(园),并将专项工作开展情况于 12 月 10 日前书面上报教育局安全办公室。教育局将按照区政府要求,会同安监、交警等部门对全区的校车安全工作进行专项检查,对工作不力的学校(幼儿园)将追究相关负责人的责任。 附件: 1.交通安全宣传标语 2.为了孩子安全,请拒绝让孩子乘坐非法校车—XX 市 XX 县区教育局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