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请免收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的报告 关于免缴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的 申请报告 XX 市城乡规划局: 我单位修建的任家庄 168 号办公楼及职工经济适用房建设项目,该建筑现已竣工
现已委托 XX 市勘察测绘研究院作了竣工测量,实测总面积为 9112 平方米
本工程名称为任家庄 168 号办公楼及职工经济适用房建设项目,建设用地面积 9111
9㎡,总建筑面积 45216
24㎡(地下部分 6133
01㎡,地上部分 39083
23㎡),容积率 4
29,建筑密度 21
39%,绿地率 37
其中 a#住宅楼地上三十四层,地下两层,建筑面积为16107
47 平方米;b#住宅楼地上三十四层,地下两层,建筑面积为 21893
31 平方米,建筑总高度均为 98
900 米,办公楼楼为地上五层,局部两层,总建筑面积 3763
29m2,建筑高度为 15
3 米,地下车库在地下一层,地下车库总建筑面积为3763
29m2,建筑高度 3
根据《XX 省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收费管理暂行办法》(甘价服务〔2002〕216 号)文件,纳入计划的经济适用住房建设可免缴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我单位特具申请,请贵局审核,准予免缴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
特此申请 中铁一局集团市政环保工程有限公司 二〇一七年三月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