模范团干申请书 第六章“模范专职团干”评比办法 第二十一条“模范专职团干”评分量化标准如下: (一)思想品德(40 分) 1
信仰马克思主义,坚持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决贯彻执行党的基本路线和各项方针、政策
(7 分) 2
思想道德情操高尚,遵纪守法,以身作则,具有良好的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和家庭美德
(7 分) 3
全面履行专职团干义务,甘于奉献,积极参加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廉洁奉公,品德高尚,具有高度的社会责任意识
(7 分) 4
集体主义观念较强,立足大局,是非观念明确,作风民主,态度求真务实
(7 分) 5
热爱共青团工作,严于律己,勇于进行自我批评,谦虚谨慎,能够认识自身不足,提高自身业务能力和综合素质
(6分) 6
积极进行理论学习,用党、团的新理论新思想武装头脑;具有创新意识,为党、团的理论建设和组织建设作出重要贡献
(6 分) (二)工作情况(40 分) 1
热爱团的事业,熟悉团的业务;熟练掌握岗位业务知识,业务技能和组织管理能力较强,能将理论与实际工作相结合
(6 分)2
工作热情主动,求真务实,廉洁奉公,遵纪守法,以身作则,谦虚谨慎,严于律己,有计划的按时保质保量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6 分) 3
积极带领团员青年围绕学校党政中心工作,将团组织的生活、例会、理论学习等制度化、规范化,切实执行
(6分) 4
深入基层,积极组织协调指导各团支部工作,积极引导广大团员学习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决贯彻执行党的基本路线和各项方针、政策,保持基层团组织、团员先进性
(6分) 5
组织开展主题新颖内容丰富,时代感强,贴切大学生活,且突出本单位特色的团日活动、志愿服务及社会实践活动
(6分) 6
与时俱进,开拓进取,具有较高的创新意识和实践能力,并取得相应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