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质申请、增项提供材料(厦门) 1、新设立的建筑业企业申请资质需提供下列资料: (1)《建筑业企业资质申请表》(一式四份)和相应的电子文档; (2)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和验资报告; (3)企业章程; (4)企业法定代表人、企业经理和企业技术、财务负责人的任职文件、职称证书、身份证、劳动合同、社会保险凭证; (5)企业拥有的建造师执业资格注册证书或者项目经理资质证书、身份证、劳动合同、社会保险凭证; (6)企业拥有的工程技术人员和经济管理人员的职称证书、身份证、劳动合同、社会保险凭证; (7)资质标准明确要求企业必须具有的特殊专业技术人员的职称证书或职业资格人员的职业资格证书、身份证、劳动合同、社会保险凭证; (8)资质标准明确要求企业具有自有设备、厂房的,企业需出具购置合同、发票、房屋产权证或房屋租赁合同等相应证明。 2、总承包、专业承包和劳务分包企业申请资质增项除需提供上列新设立建筑业企业申请资质需提供的(1)——(4)项资料外,还应当提供下列资料: (1)与增项资质有关的建造师执业资格注册证书或者项目经理资质证书、身份证、劳动合同、社会保险凭证; (2)与增项资质有关的企业工程技术人员的学历证书、职称证书、身份证、劳动合同、社会保险凭证; (3)增项资质标准明确要求企业必须具有的特殊专业技术人员的职称证书或职业资格人员的职业资格证书、身份证、劳动合同、社会保险凭证; (4)增项资质标准明确要求企业具有自有设备、厂房的,企业需出具购置合同、发票、房屋产权证或房屋租赁合同等相应证明; (5)企业原资质证书 正、副本; (6)最新年度企业财务决算年报表和统计年报表。 3、建筑业企业申请资质升级需按建设部令第 87 号第二十 六、第二十七条规定执行,除需提供上列新设立建筑业企业申请资质需提供的所有资料外,还应当提供下列资料: (1)企业完成的达到资质标准要求的具有代表性工程的中标通知书、合同及质量验收等相关资料; (2)企业原资质证书正、副本; (3)近三年企业财务决算年度报表和统计年报表。 1、申请材料的组织:上报材料为:《建筑业企业资质申请表》一式四份(电子数据形成)(申请表由省厅提供密码锁生成,领取密码锁联系电话:0591-8767469 8、87614202),附件材料一份。附件资料统一使用 a4 纸张复印装订,硬质封面,每份两册,第一册为综合类资料(按申请表的顺序装订),第二册为人员类(企业拥有的工程技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