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组议事规则文化局党组会议事规则【摘要】:为了贯彻党的民主集中制,加强和改进中共xx县文化局党组的领导,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和《中国共产党地方委员会工作条例》(试行)(以下简称条例)等精神,特制定本规则
一、党组会职责贯彻落实党的路线、为了贯彻党的民主集中制,加强和改进中共xx县文化局党组的领导,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和《中国共产党地方委员会工作条例》(试行)(以下简称条例)等精神,特制定本规则
一、党组会职责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党委有关决定、指示,讨论制定相应的具体措施,确保上级决定、指示的贯彻实施
讨论审议文化工作重要活动的措施、重点建设项目、重大改革措施和有关工作的重要部署
审定上报上级文化部门、县委、县人大、县政府、县委宣传部的重要请示报告
3、讨论加强局党组思想、组织、作风建设中的重大问题,制定党组会自身建设的有关制度和规定
4、按干部管理权限,加强对干部的教育、管理和监督,对管理干部进行任免、调动和奖惩,对后备干部进行培养、选拔,按程序进行任免
5、讨论解决关系到职工利益方面的重要问题
6、审议局纪检组提出的重要事项
7、以局党组名义向上级部门的请示和工作报告
8、研究下属单位向党组汇报或请示答复的重要问题
9、需党组讨论决定其它问题
二、议事和决定党组会一般每月召开一次,必要时可以临时召集
党组会议由局党组书记主持,局党组成员参加
2、由办公室形成党组会议题交党委书记审定
党组会的议第1页共3页题,由分管领导审阅后送办公室汇总,未经分管领导审阅或不成熟的议题,党组会会议不作安排
3、党组会议必须有三分之二以上的委员到会方能举行,表决时必须半数以上的委员同意,方能有效
4、党组会议每次举行的日期和议题,(除临时召集的外)一般提前一天以上通知党组成员,并把会议议题交给党组成员
党组成员必须按时出席党组会议
如有特殊情况不能出席会议时,应在会前向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