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组织议事决策规则一、凡属党组(党委、总支、支部)职责范围内的重大事项,必须按照“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原则,由集体讨论决定,任何个人或少数人无权决定重大问题
二、党组(党委、总支、支部)议事决策范围:1、传达中央和省市委会议精神及重要文件、指示,制定有关实施意见和方案,并检查贯彻执行的情况;2、审定本系统、本部门发展规划、党的建设、精神文明建设和重要改革举措等方面的重大问题;3、审定党组(党委)下发的重要文件和代表党组(党委)的重要工作报告、讲话;4、审定重大项目建设和大笔资金安排等事项,并检查督办执行情况;5、对内部机构的设臵、调整和职能确定、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和干部职工调动等事项作出决定或提出建议;6、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和规定程序,对干部的推荐、提名、任免、奖惩、教育管理、学习培训和外出考察,作出决定或提出建议;7、讨论其他应由党组(党委)决定的事项
三、党组(党委、总支、支部)会议实行例会制度,一般每月召开一次,如遇重要情况可随时召开
会议由书记召集并主持,特殊情况下可由书记委托副书记召集并主持
会议必须有三分之二以上党组1(党委)成员到会方可举行
会议决定重要问题,应充分酝酿讨论,坚持一事一议,每位成员围绕中心议题,充分发表意见
四、对会议决定的事项,党组(党委、总支、支部)成员个人不得更改,不得有与决议、决定相悖的言行
对会议的内容,除党组(党委、总支、支部)认为可以公开的外,都要严格保密,不得泄露
会议要安排专人记录,讨论干部任免事项,并形成会议纪要
第1页共14页组织生活会制度一、组织生活会参加对象为全体党员
党内组织生活会一般每季度召开一次,如有特殊情况和实际需要,可以增加会议次数
二、组织生活会内容
党员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检查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情况;执行党支部的决议情况;思想、作风、学习方面的情况;实行民主集中制的情况,廉政勤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