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区发改委年度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自查自评报告地区发改委年度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自查自评报告20XX年,**地区发展改革委在地委、行署的正确领导下,在地区纪检委、第二纪工委的关心指导下,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中纪委十八届三次全会,第二次中央新疆工作座谈会,自治区党委八届七次全委(扩大)会议及**地委委员(扩大)会议精神,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坚持把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贯穿于各项工作的全过程,全面加强发改系统各级党组织思想、组织、作风、制度和反腐倡廉建设,努力在作风转变上深化“五个服务”意识,在把握工作重点上突出完成好“五大任务”,为发展改革各项任务顺利完成提供坚强的支持和保证
现对照20XX年度党风廉政和反腐败工作检查考核指标自查情况汇报如下:一、领导体制我委把党风廉政建设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同单位的各项工作紧密结合,统一研究,统一部署,统一落实,统一检查,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各项任务真正落到实处
制定了《20XX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要点》、《20XX年地区发改委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任务分解》,对全年工作进行了精心部署
二、党委主体责任(一)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领导
坚持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任务落实到每位班子成员,做到责任主体明确、责任范围明确、责任内容明确,形成“一把手”对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负总责
领导班子其他成员对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负直接领导责任的责任体系
并认真落实廉政问责制,组织委机关各科室、各直属单位负责人与委党组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明确规定了各科室、各直属单位每季度对本科室、直属单位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情况进行一次自查,发现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第1页共7页纠正,重大问题及时报告,半年和年终分别写出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的书面报告
(二)严格执行了“四不直接分管”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