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区“六个落实”深入贯彻地方党委和部门党组(党委)抓基层党建工作责任制自中央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四个长效机制文件和省委实施党的基层组织先进性建设“1+9”文件下发以来,XX市各级党委、部门党组(党委)按照中央办公厅《关于建立健全地方党委、部门党组(党委)抓基层党建工作责任制的意见》和XX省《地方党委和部门党组(党委)抓基层党建工作责任制》的要求,认真履行职责,通过狠抓“六个落实”,深入推进了党的基层组织先进性建设工程
一是成立党建机构,落实职责任务
全区各级党委成立以党委书记为组长,分管副书记、组织部长、纪委书记为副组长、地、县市组织、党委办、政府办、纪委、宣传、机关党委、财政、民政、教育、农业等部门领导为成员的党建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组织部门,负责党建工作的日常事务
各级各部门党组(党委)也相应的成立了本地本部门党建工作机构,形成了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直接抓、基层组织负责人具体抓、相关部门配合抓的基层党建工作格局
二是健全工作机制,落实党建制度
紧密结合全区实施党的基层组织先进性建设工程工作实际,认真落实各级党委、部门党组(党委)抓基层党建工作责任制,进一步健全各级党委常委会、各部门党组(党委)会定期议党建、党委(党组)负责人述党建、部门党组(党委)负责人定期述职述廉等系列党建制度
各级党委、部门党组(党委)每半年召开一次党委常委会(党组会、党委会),听取基层党建工作汇报,研究基层党建工作中的重要问题
各级党建工作领导小组每季度召开一次基层党建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会议,认真总结党的基层组织先进性建设工程取得的成效,分析存在的问题和不足,提出改进措施,明确工作重点
地委2006年下半年以来共召开3次地委委员会议,分别就实施党的基层组织先进性建设工程工作方案、开展“三创三强”、深化农村党的建设“三级联创”、地区几大班子党员领导干部建立党建工作联系点等有关工作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