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区污水处理调查汇报为了摸清市自建生活污水处理设施的规模、能力、分布等情况,研究解决自建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运行费用和污水处理费这一矛盾,年初,根据市领导的指示,市物价局和环保局联合对市自建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返回污水处理费的问题作专题调研
一、基本概况根据2002年12月3日广西壮族自治区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三次会议批准的《关于修改〈市河段水体污染防治条例〉的决定》规定:新建、改建、扩建的非工业建设项目,其生活污水排放系统无法进入城市排水管网的,必须配套建设相应的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达标排放
市自建生活污水处理设施从2000年开始建设至今,通过验收、建成待验收、拟建共有87个,设计日处理能力达78052立方米
其中:通过验收的有14个,设计日处理能力16630立方米;建成待验收的有8个,设计日处理能力7815立方米;拟建的有65个,设计日处理能力53607立方米
具体市分散式生活污水处理工程见附表
目前我市的自建生活污水处理设施采用地埋式无动力或微动力生物处理工艺,通过厌氧——好氧等处理过程处理生活污水
处理后排放的中水可综合利用于小区绿化
据环境工程公司介绍,该工艺处理率高、能耗低、运转费少、容易管理,维持设备正常运行的主要费用是电费
二、存在问题1、管理制度、措施滞后
无水质、流量的在线监控,不设运行台帐,只有环保监测部门每月二次的采样监测这唯一的管理方式
自建生活污水处理设施是否正常运行,目前,还没有严格有效的管理手段
2、住宅区自建生活污水处理设施的运行费用没有保障
自建生活污水处理设施一般都由开发商负责建设,待房子销售完收回投资建设成本,开发商就撤走,设施交由物业公司进行管理
这时,运行费用就出现了短缺,甚至无法运行
如翠湖新第1页共3页城住宅区的自建污水处理设施已经停止运行
3、排污管道连网出现盲点
据了解,市新建、扩建、改建的道路未能全部同步辅设污水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