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区义务工作者(志愿者)联合会会员管理办法为了加强对地区义务服务的管理,合理利用义务服务资源,规范和促进义务服务的健康发展,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地区实际,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一、会员的基本条件⒈个人会员条件
凡年龄在周岁以上,志愿从事义务工作,承认本会章程,遵守本会组织纪律,履行入会手续,均可成为本会个人会员
⒉团体会员条件
凡机关、团体、公司、企业等单位人以上的义工组织,承认本会章程,遵守本会组织纪律,履行入会登记手续,均可成为本会团体会员
二、会员入会登记手续⒈个人会员登记手续由申请人亲自到街社区服务中心义工发展中心填写《地区义工发展中心义工登记表》,同时邀交本人身份证复印件份、个人小一寸相片张
⒉团体会员登记手续由团体代表到街社区服务中心义工发展中心填写《地区义工发展中心团体会员登记表》,同时邀交会员身份证复印件份、个人小一寸相片张
三、会员辅导会员辅导分为人会辅导、服务技能辅导二种
一人会辅导⒈个人会员入会辅导
个人会员完成入会登记手续后,由秘书处进行入会辅导
⒉团体会员入会辅导
团体会员完成入会登记手续后,由秘书处在收到登记表个工作日内安排入会辅导
二服务技能辅导⒈会员在开始参加义务服务前,应根据需要接受相关的服务技能辅导
第1页共4页⒉服务技能辅导由秘书处、服务小组根据需要,不定期开办有关的培训班、讲座等,不断提高义工的业务素质和服务水平
四、会员服务项目选择和参加服务的要求地区义工服务项目分为五个小组:⒈帮老助残组:为年老体弱和生活困难的孤寡老人及残疾人提供长期、稳定的“一帮一”结对志愿扶助服务,了解他们的需求,关心他们的身心健康,为他们提供家务、护理等服务
义工参加服务要求:有耐心,有爱心,愿意付出时间与精力参与照顾长者;不歧视残障人士,愿意付出时间与精力投入助残工作
青少年援助组:针对青少年在成长过程中的种种困难,开展帮教、课外辅导、法律援助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