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院化疗药物管理制度 一、化疗药物临床应用基本原则 (一)用药前应充分掌握患者病情,进行风险评估,客观评估疗效和不良反应
(二)应针对患者肿瘤临床分期和身体耐受情况,制订治疗方案
(三)用药前务必与患者及其家属就病情、治疗方案及可能出现的风险充分沟通,并签署《化疗知情同意书》
(四)化疗药物治疗应规范合理,依据公认的临床诊疗指南、规范或专家共识进行治疗,对预计可能出现的不良反应应有相应的处理方案
(五)制定特殊人群的治疗方案:特殊年龄(儿童、老年人)及妊娠期、哺乳期患者和有重要基础疾病的患者需使用化疗药物时,应充分考虑上述人群的特殊性,从严掌握适应证,制定合理可行的治疗方案
(六)用药时应注意与其他药物之间的配伍禁忌,充分认识并及时发现可能出现的毒副作用,施治前应有相应的救治预案,毒副反应一旦发生,应立即对症处理并严格按照 医院《药品 不良反应监 测 和报告 制度》进行上报
二、化疗药物临床应用管理 (一)化疗药物的购 用管理 1
医院药事 管理与药物治疗学 委 员 会 负 责 本院化疗药物品 种 的医 院 化 疗 药 物 管 理 制 度 --第 1页医 院 化 疗 药 物 管 理 制 度 --第 1页遴选,由药学部统一进行采购
化疗药物须从与医院签订有药品购销协议的药品批发企业采购
购用化疗药物应优先考虑国家基本药物,根据临床实际情况,制订采购计划及补充计划
临床申购新的化疗药物时,应依据治疗需要,经各科室筛选、论证后,认真翔实填写新药申请表,并经科室主任签字后送药学部,报医院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审核
临床科室在紧急情况下,确需使用医院供应目录外的化疗药物时,可按《药品临时采购制度》规定,临时申请采购后使用
新引进医院的化疗药物,生产企业及配送公司应提供相应的临床使用技术资料供药学部临床参考,临床药师针对新引进药物对临床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