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税局推广税实施方案根据吉市地税发〔20XX〕30号文《关于印发的通知》及吉市地税发〔20XX〕93号文《关于印发〈市地方税务局推行机打发票的工作方案〉的通知》的要求,为确保全区推广应用税控机具(含税控收款机和税控器,以下统称“税控机”)工作的顺利开展,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围绕服务地方经济发展、建设开放繁荣、秀美幸福新为主题,进一步加强征管创新,强化税源控管,不断提高征管质效,降低纳税成本,方便纳税申报
遵循“政府引导、市场运作、自行选购、积极稳妥”的基本原则,做到统筹规划、精心组织,全面推广
二、推广范围凡是属于我区营业税征税范围并且领购发票的纳税人(不含网络在线开票、专用开票系统开票和公路内河货物运输业自开票纳税人,下同),均为本次推广使用税控机的范围,结合我区地税实际,今年推广工作重点放在企业和起征点以上的个体工商户,从20XX年起,逐步扩大推广使用范围
三、推广步骤(一)宣传动员阶段(20XX年3月20日至3月31日)1
3月下旬召开全区税控机推广应用工作会议,传达贯彻市局推广工作会议精神,制定具体实施方案,明确推广工作目标、任务和要求,对推广工作进行总体部署
区局将印制《推广税控机具开票知识问答》宣传单,发放至全区所有使用地税机关印制管理的发票的纳税人
同时,通过有效的宣传途径,在互联网、报纸、电视等媒体和办税服务厅等公共场所进行广泛宣传,取得当地政府、社会各界及纳税人的支持、理解和配合,为推广工作创造良好的氛围
(二)培训准备阶段(20XX年3月20日至3月31日)1
3月下旬,区局负责完成全局税收管理员和第1页共3页相关工作人员的操作培训工作
培训内容主要是税控后台管理系统的操作(包括税控卡、用户卡的初始化、相关参数的设置等)、税控发票计划的报送、领购和缴销,常见问题的处理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