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税局文明建立管理交流我分局精神文明建设与管理工作,在各级文明委、上级地税局和当地党委、政府的正确领导下,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大及届四中、五中、六中全会以及省第八次党代会、市第二次党代会精神,牢固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聚财为国、执法为民,按照“依法诚信纳税,共建和谐社会”的要求,努力完成各项工作任务,年完成税收收入1612
88万元,占年计划109%,征收社会保险费1162
16万元;年完成税收收入2043
1万元,占年计划114
8%万元,征收社会保险费1708
8万元;年完成税收收入2440万元,占年计划108%,征收社会保险费1546万元
年一季度完成税收收入835
78万元,占年计划33
1%,比上年同期增收139
45万元,征收社会保险费308
22万元,为构建和谐社会做出了积极贡献
在完成税收工作的同时,分局不断加强文明创建工作,本着“重建设,重实效,重过程,重坚持”的原则,坚持“两手抓,两手都硬”的方针,积极开展文明单位建设与管理活动,树立了地税部门良好形象
一、加强组织领导,提高思想认识,把文明单位创建管理活动贯穿于税收管理服务工作之中我们把精神文明创建管理活动,贯穿在日常税收服务工作当中,在工作中树立“征税与服务”同等重要的思想,管理与服务并举,实行“征税—服务先行”,做好事前、事中、事后各项管理服务,真正抓好我们的服务工作,正确处理好征纳关系,并在服务质量和服务水平上下功夫
结合社会主义荣辱观教育活动,结合行风评议和机关作风整顿,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转变思想观念,加强组织领导,成立了以分局长为组长,相关人员为成员的文明单位建设与管理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开展文明单位建设与管理的具体工作
分局班子率先垂范,在税收管理服务中,坚持以人为本,服务优先,真正体现人性化服务,带头做好精神文明单位创建管理的各项服务工作,做到创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