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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经济适用住房申购表№:穗经适房申字号广州市住房保障办公室印制2009 年 12 月第一部分:申请家庭填写部分一、申请人及家庭成员承诺申请人及家庭成员承诺如下:(一)本申购表第一部分第二项内容填写的成员,除配偶外,其他家庭成员与申请人都是我户家庭成员,都具有法定的赡养、抚养或收养关系,没有挂户人员
(二)保证提供的资料、证明、证件真实有效
如有虚报、瞒报或提供虚假证明材料的行为,自愿退还所购买的经济适用住房,接受住房保障部门的处理
(三)同意将表内所申报的内容向社会公示
(四)家庭人均居住面积、家庭年人均可支配收入、家庭人员结构、婚姻状况等发生改变的,保证自改变之日起30 日内向街道办事处、镇政府提交书面材料如实申报
(五)愿意接受和服从经济适用住房保障主管部门的安排,按照轮候或摇珠顺序,解决住房问题
(六)如原以公房租金标准租住公房或租住廉租住房的家庭,保证在购买并入住经济适用住房后 3 个月内退回原住的公房或廉租住房
(七)购房入住后,自觉接受住宅小区物业服务企业统一管理,遵守住宅小区管理规申请人姓名家庭人口户籍所属区、 街(镇)社区居委会户籍地址区路街(巷)号房居住地所属区、街 (镇)居住地所属社区居委会居住地址区路街(巷)号房邮政编码联系电话文档来源为 :从网络收集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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约(或临时管理规约)规定,按规定标准缴纳水电、煤气费和物业管理费等有关费用
(八)遵守计划生育政策法规
(九)在申请和享受住房保障过程中,本户如有违反有关政策法规行为的,愿意按照有关规定,接受有关部门的处理
(十)购房后房屋的产权人为:
承诺人签名 (按第一部分第二项表内序号排列):1; 2 ; 3 ; 4 ;5; 6 ; 7 ; 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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