康格斯花园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1、任务来由佛山市顺德区哥顿房产有限公司投资兴建的康格斯花园位于顺德区大良街道古鉴龙良路龙湖新城 1~6 号地、红岗古楼、大良古楼广珠公路侧龙湖新城、古鉴沙笪尾(上述均为康格斯花园国有土地使用证地址) 。康格斯花园属于大型的商住小区,共分5 期建设,目前1 期、 2 期住宅均建设完毕交付使用。项目住宅包括低层住宅、高层洋房,幼儿园和沿街商铺等。本项目总占地面积为322991.69平方米,总建筑面积为727022.37平方米。 项目预计总投资195700万元人民币, 预计全部竣工时间为2014年 5 月。2、环境空气质量标准和排放标准根据建设项目所在地区的环境空气质量功能以及顺德区相关的规定,本项目所在地区为二类大气区域,所以本项目评价区域应当执行《环境空气质量标准》( GB3095-1996)以及 2000 年修改单所列的二级标准。本项目产生的废气主要是汽车尾气、配电房配套的备用发电机燃烧柴油时产生的废气、住宅区居民厨房的油烟等。汽车尾气的主要污染物是一氧化碳(CO)、碳氢化合物 (HC) 及氮氧化物 (NOx) 。执行《轻型汽车污染物排放限值及测量方法(中国 III 、IV 阶段 )》(GB18352.3-2005)的有关标准规定。备用柴油发电机组产生的污染物主要为SO2、NO 2、烟尘,其排放标准执行广东省《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中二级标准 (第二时段 )。油烟排放执行 《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 )》(GB18483-2001)中的“小型”标准。3、水环境质量标准和排放标准项目产生的废水主要是生活废水,项目所在地属于大门污水处理厂集水范围。项目的生活废水经小区污水管道收集后通过市政管网,进入大门污水处理厂进行处理,尾水排至顺德支流。根据《广东省地表水环境功能区划》(粤府函 [1999]553 号)和《顺德市环境保护规划(1995-2010)》,顺德支流执行《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之 III 类水体功能,项目西北面600 米为大良河。大良河执行《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之 IV 类水体功能。项目废水排放将执行《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 )中的三级标准(第二时段;废水经大门污水处理厂处理后,尾水排放将执行《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 GB18918-2002)中的一级标准的B 标准。4、声环境质量标准和厂界标准根据《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以及顺德区有关的规划,东边界35 米内执行采用《声环境质量标准》 (GB3096-2008)4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