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税系统政务公开方案自开展政务公开工作以来,各科室(局)按照省、市、县地税局和政府对政务公开工作的统一部署和要求,狠抓落实,政务公开的内容不断拓展,载体不断丰富,成果不断巩固。根据《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全面深化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鄂地税发〔〕205号)、《市地方税务局办公室关于明确中国·政府门户网站市地方税务局版块主动公开类信息更新维护责任分工的通知》(地税办发〔〕11号)、《市地方税务局关于印发的通知》(地税发〔〕86号)、县地方税务局《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系列文件的通知》(地税发〔〕47号)精神,为全面深化政务公开和推进反腐倡廉建设“十个全覆盖”工作,促进“依法治税、信息管税、服务兴税、人才强税、廉洁从税”建设,特制定本实施方案。一、基本原则政务公开要坚持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公开的内容要全面、真实、准确,公开的形式要及时、方便、快捷,做到经常性工作定期公开,阶段性工作逐段公开,临时性工作随时公开。二、主要内容政务公开内容分为税务公开(即对外公开)和内务公开(即对内公开)两部分。(一)税务公开的主要内容、责任单位及时限1、领导简介:县局领导简历情况。责任单位:办公室。2、机构设置:县局机构设置情况。责任单位:办公室。3、主要职能:税务内设机构的设置、职责、权限、办公地址、联系方式以及税务执法人员职责规范;各办税窗口和各办税岗位的职责等。责任单位:办公室。4、工作计划:地方税收工作发展规划、工作目标。责任单位:办公室。5、工作动态:地方税收工作动态。责任单位:办公室。6、税收政策法规:地方税收、各项规费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责任单位:税费服务科。第1页共8页7、税收征管制度:各地方税种及规费的征收管理办法、征收范围、税目、税率、税额、税收优惠等。责任单位:税费服务科。8、办税指南及程序:纳税人办理税务登记、纳税申报、发票管理、税款缴纳、税收减免、税务代理、税务文书等方面的有关程序和方法、税收征收管理的有关规定等。责任单位:税费服务科。纳税检查、账簿管理。责任单位:税费管理一、二科。9、行政许可规定:行政许可法和行政审批制度规定的税务行政许可项目、事项和有关规定。责任单位:税费服务科。10、非许可审批:非许可税务行政审批项目、事项和有关规定。责任单位:税费服务科。11、税务检查:税务检查权限和稽查工作规程等。责任单位:稽查局。12、税收收入统计数据:已解密的历年税收(规费)收入总数、分乡镇税收(规费)收入数据及分析。责任单位:税费服务科。13、税务队伍建设情况:精神文明建设、干部教育培训。责任单位:办公室。14、权利义务:纳税人依法享有的知情权、申请减免退税权、陈述权、申辩权、申请行政复议及行政诉讼等权利;纳税人(扣缴义务人)依法申报办理税务登记、设置账簿、申报纳税、接受税务检查等义务。责任单位:税费服务科。15、服务标准:地税机关开展各项涉税服务的项目、内容、方式、标准、工作规范和承诺。责任单位:税费服务科。16、办税时限:为纳税人办理各项涉税事务的规定时限。责任单位。税费服务科。17、收费项目:国家物价部门、财政部门规定的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标准和依据。责任单位:税费服务科。18、税务处罚:纳税检查情况、对纳税人处罚标准、结果和依据,包括税务行政处罚的执法主体、权限、标准、程序以及组织税务行政听证的税务机关名称、举行听证的程序、时限第2页共8页和相关资料等。责任单位:税费管理一、二科。涉税案件查处情况。责任单位:稽查局。19、投诉监督:税务干部廉洁自律有关规定、工作守则、工作纪律,受理纳税人投诉部门和监督举报电话、税务人员违反规定的责任追究等。责任单位:监察考评科。20、税收法律救济:负责税务行政复议、应诉和赔偿的税务机关名称,纳税人申请税务行政复议、诉讼和赔偿程序、时限和相关资料等。责任单位:税费服务科。21、涉税认定结果:减免税审批、纳税信用等级a级纳税人等情况和结果。责任单位:税费服务科。实行定期定额征收的纳税人税额核定。责任单位。税费管理一、二科。欠缴税款。责任单位。税费管理一、二科,稽查局。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