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稳定突发事件(故)处置程序及处置办法 3范文合集 附件三: XX 市道角中学校 安全稳定突发事件(故)处置预案 一、学校重、特大突发安全事件(故)处置程序及处置办法 (一)突发安全事件(故)类别划分
安全事件:仅 1 人受伤,且经济损失在 1 万元以下; 2
一般安全事故:2—3 人受伤,且经济损失在 1—5 万元; 3
重大事故:发生一次死亡 1—2 人或受伤 4—9 人,经济损失在 5 万元以上; 4
特大事故:发生一次死亡 3—9 人或受伤 10—29 人,经济损失 20 万元以上; 5
发生一次死亡 10 人以上或受伤 30 人以上,经济损失 50 万元以上
(二)重、特大突发安全事件(故)处置程序及处置办法
组织抢救伤员,将人员撤离出高危险区,采取紧急措施控制事态发展,保护现场; 2
了解人员伤亡、财物受损情况,并立即电话向区教委及相关部门报告,同时在 20 分钟以内书面报告区教委; 3
学校主要领导、责任领导、责任处室有关人员接报后立即赶赴事(故)现场,协助有关部门进行调查、处置; 4
成立事件(故)处置领导小组,具体负责事件(故)处置工作
领导小组视具体情况,可下设办公室、伤员救治组、师生疏导组、接待安抚组、 事件(故)调查组、处置谈判组、安全保卫组、对外宣传组等临时机构
各临时机构的工作职责如下: 办公室
负责接待、信息报送、内外联络以及事故处置的经费筹集、各类资料的收集、整理、归档等工作
伤员救治组:负责受伤人员的抢救、监护、治疗等工作
师生疏导组:负责全校师生疏导、教育、安全等工作
接待安抚组:负责伤亡家属的接待、安置和安抚等工作
事件(故)调查组
负责对整个事件(故)进行调查或协助有关部门进行调查,确定事件(故)性质及责任划分
负责与死者家属、受伤人员及家属以及有关责任人员就事件(故)的赔偿、人道主义援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