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名称变更申请书 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记载信息调整申请书 2、本申请书适用申请变更《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记载的投资人名称(姓名)、投资额、投资比例。 3、盖章签字处,自然人投资人由本人签字;非自然人投资人加盖公章。 4、申请人应缴回《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 5、原投资人退出的,应提交由原投资人盖章、签名的原投资人身份证明复印件。 —1— 变更后投资人及相关信息登记表 注: 1、投资人信息在本页表格内填写不下的可以附纸填写。 2、自然人投资人由本人签字,非自然人投资人加盖公章。 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 指定代表或者委托代理人: 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更正有关材料的权限: 1、同意□不同意□修改有关表格的填写错误; 2、其他有权更正的事项: 指定或者委托的有效期限:自年月日至年月日 投资人盖章或签字: 年月日 注: 1、投资人是拟设立企业的全体出资人。投资人是自然人的由其签字;投资人是非自然人的由其盖; 2、指定代表或者委托代理人更正有关材料的权限,选择“同意”或“不同意”并在□中打√;第 2 项 按授权内容自行填写。 《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记载信息调整申请提交材料规范: 1、全体投资人(包括原投资人)签署的《预先核准企业名称调 整申请书》; 2、全体投资人签署的《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及 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件复印件; 应标明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办理事项、权限、授权期限。 3、《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 4、原投资人退出的,应提交由原投资人盖章、签名的原投资人身份证明复印件。 本规范适用申请变更《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中记载的投资人名称(姓名)、投资额、投资比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