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3 浙江省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 运行维护服务合同 (示范文本) 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0 年 4 月 I 说 明 一、合同的组成 本合同示范文本由合同协议书、通用合同条款、专用合同条款和其他文件四部分组成
(一)合同协议书 合同协议书共计 10 条,具体内容为:项目概况、合同服务期限、服务费用、承诺、词语解释、签订时间、签订地点、补充协议、合同生效、合同份数
集中约定了合同当事人基本的合同权利义务
(二)通用合同条款 通用合同条款共计 9 条,具体条款为:一般约定、甲方、乙方、运维要求、运维服务费的支付、违约、不可抗力、索赔和争议解决
通用合同条款安排既考虑了现行法律法规对处理设施运维的有关要求,也考虑了现存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简易设施、公共化粪池、户内化粪池等运维的实际情况和特殊需要
(三)专用合同条款 专用合同条款共计 8 条,具体条款为:一般约定、甲方、乙方、运维要求、运维服务费的支付、违约、不可抗力、争议解决
是对通用合同条款原则性约定的细化、完善、补充、修改或另行约定的条款
合同当事人可以根据不同处理设施运维项目的特点及具体情况,通过双方的谈判、协商对相应的专用合同条款进行修改补充
在使用专用合同条款时,应注意以下事项: II 1
专用合同条款的编号应与相应的通用合同条款的编号一致; 2
合同当事人可以通过对专用合同条款的修改,满足具体处理设施运维的特殊要求,避免直接修改通用合同条款; 3
在专用合同条款中有横道线的地方,合同当事人可针对相应的通用合同条款进行细化、完善、补充、修改或另行约定;如无细化、完善、补充、修改或另行约定,则填写 “无”或划“/”
(四)其他文件 其他文件主要包括投标文件、中标通知书和其他文件
二、合同的性质和适用范围 该合同示范文本为非强制性使用文本
适用于浙江省行政区域内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简易设施、公共化粪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