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营小学安全事故报告制度一、学校发生安全事故后,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应当立即报告学校负责人;二、学校负责人接到安全事故报告以后,除按《学生安全事故处理(应急)预案》迅速采取有效措施组织抢救外,应当立即如实报告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和与事故种类相关的有关安全职能部门,不得隐瞒不报、谎报或者拖延不报
三、学校发生安全事故后,应当按事故的类别、性质向相关部门报告:(一)火灾事故
学校发生火灾事故后,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应当在第一时间内,拨打火警电话“119”,向消防部门报告和求援施救;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在求援施救同时,应当立即报告学校负责人;学校负责人再按层级向上级有关部门报告;(二)治安(刑事)事故
学校发生外校人员扰乱教学秩序,寻衅滋事等治安事故后,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应当在第一时间内,拨打匪警电话“110“,向公安部门报告和求援施救;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在求援施救的同时,应当立即报告学校负责人;学校负责人再按层级向上级有关部门报告;(三)急性伤病事故
学校发生学生伤病事故后,无论伤病轻重,必须第一时间通知学生家长
视伤病情况,教师一边及时送学生去医院救治,一边及时向领导汇报
学生情况较重,不宜由教师护送时,第一时间向领导反映,并拨打电话120救护
学校负责人再按层级向上级有关部门报告;(四)其它事故(意外事故、自然灾害事故等)
学校发生其它事故后,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应当立即报告学校负责人,由学校负责人再按层级向上级有关部门报告;四、事故发生后,相关人员要填写安全事故报告
填写必要内容包括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伤亡情况、处理办法等
小学安全事故报告处理制度1、发生在学校的各类安全事故,现场人有责任及时汇报,并视事故大小学校按规定逐级上报
隐瞒不报,对责任人加重处罚
2、安全事故一旦发生,应保护好现场,采取积极有效的措第1页共5页施,防止事故损失扩大,如有伤者应及时送医院救治
3、建立事故档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