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工程材料质量控制监理细则一、材料质量控制的依据1、国家、行业、企业和地方标准、规范、规程和规定;2、工程设计文件及施工图;3、工程施工合同;4、施工组织设计;5、工程建设监理合同;6、产品说明书、产品质量证明书、产品质量试验报告、质检部门的检测报告、有效鉴定证书、试验室复试报告。二、材料进场前的质量控制1、仔细阅读工程设计文件、施工图、施工合同、施工组织设计及其他与工程所用材料有关的文件,熟悉这些文件对材料品种、规格、型号、强度等级、生产厂家与商标的规定和要求。2、认真查阅所用材料的质量标准,学习材料的基本性质,对材料的应用特性、适用范围有全面了解,必要时对主要材料、设备及构配件的选择向业主提供合理建议。3、掌握材料信息,认真考察供货厂家。掌握材料质量、价格、供货能力的信息,可获得质量好、价格低的材料资源,从而既确保工程质量又降低工程造价。对重要的材料、构配件及设备,监理工程师应对其生产厂家的资质、生产工艺、主要生产设备、企业质量管理认证情况等进行审查或实地考察,对产品的商标、包装进行了解,杜绝假冒伪劣产品,以保证产品的质量可靠稳定,同时可掌握供货情况、价格情况。对重要的材料、构配件及设备在定货前,必须要求承包单位申报,经监理工程师论证同意后,报业主备案,方可定货。三、材料进场时的质量控制1、物单必须相符。材料进场时,监理工程师应检查到场材料的实际情况与所要求的材料品种、规格、型号、强度等级、生产厂家与商标等方面是否相符,检查产品的生产编号或批号、型号、规格、生产日期与产品质量证明书是否相符,如有任何一项不符,应要求退货或要求供应商提供材料的资料。标志不清的材料可要求退货(也可要求抽检) 。2、进入施工现场的各种原材料、 半成品、构配件都必须有相应的质量保证资料。⑴生产许可证或使用许可证。⑵产品合格证、质量证明书或质量检验报告单。合格证等都必须盖有生产单位或供货单位的红章并标明出厂日期、生产批号或产品编号。四、材料进场后的质量控制1、施工现场材料的基本要求⑴工程上使用的所有原材料、半成品、构配件及设备,都必须事先经监理工程师审批后方可进入施工现场。⑵施工现场不能存放与本工程无关或不合格的材料。⑶所有进入现场的原材料与提交的资料在规格、型号、品种、编号上必须一致。⑷不同种类、不同厂家、不同品种、不同型号、不同批号的材料必须分别堆放,界限清晰,并有专人管理。避免使用时造成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