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包人在质量保修期满后14 天内,将剩余保修金和利息返还承包人。六、其他双方约定的其他工程质量保修事项: 本工程质量保修书作为施工合同附件,由施工合同发包人承包人双方共同签署。发包人 (公章): 承包人 (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月日年月日— 60—第一部分协议书发包人 (全称):承包人 (全称):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本建设工程施工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一、工程概况工程名称 :工程地点 :工程内容 : 群体工程应附承包人承揽工程项目一览表(附件 1) 工程立项批准文号 : 资金来源 : 二、工程承包范围承包范围:施工图纸范围内土建工程、采暖工程、给排水、— 1—三、合同工期开工日期 :竣工日期 :合同工期总日历天数天。四、质量标准工程质量标准 : 五、合同价款金额 (大写) : (人民币)¥ : (人民币)六、组成合同的文件组成本合同的文件包括 : 1、本合同协议书2、中标通知书3、投标书及其附件4、本合同专用条款5、本合同通用条款6、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7、图纸— 2—3、供热及供冷为个采暖期及供期;4、室外的上下水和小区道路等市政公用工程为年;5、其他约定 : 三、质量保修责任1、属于保修范围和内容的项目,承包人应在接到修理通知之日后7 天内派人修理。承包人不在约定期限内派人修理,发包人可委托其他人员修理,保修费用从质量保修金内扣除。2、发生须紧急抢修事故(如上水跑水、暖气漏水漏气、燃气漏气等),承包人接到事故通知后,应立即到达事故现场抢修。非承包人施工质量引起的事故,抢修费用由发包人承担。3、在国家规定的工程合理使用期限内,承包人确保地基基础工程和主体结构的质量。因承包人原因致使工程在合理使用期限内造成人身和财产损害的,承包人应承担损害赔偿责任。四、质量保修金的支付工程质量保修金一般不超过施工合同价款的3%,本工程约定的工程质量保修金为施工合同价款的%。本工程双方约定承包人向发包人支付工程质量保修金金额为(大写)。质量保修金银行利率为。五、质量保修金的返还— 59—附件 3: 工 程 质 量 保 修 书发包人(全称): 承包人(全称): 为保证(工程名称 )在合理使用期限内正常使用,发包人承包人协商一致签订工程质量保修书。承包人在质量保修期内按照有关管理规定及双方约定承担工程质量保修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