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载后可任意编辑越南在中国—东盟自贸区《服务贸易协议》中的具体承诺减让表服务提供方式: 1)跨境交付 2)境外消费 3)商业存在 4)自然人移动部门或分部门市场准入限制国民待遇限制其他承诺I.水平承诺本承诺表中的所有部门(3)除下列情况外,没有限制: 除各服务部门和分部门特别指出外,外国服务提供商可以在《外商投资法》许可范围内,建立如下形式的商业存在:业务合作合同1;合资企业;100%外商独资公司企业
允许建立外国服务提供商的代表处
2代表处不能从事任何直接盈利的经济活动
除各服务部门和分部门特别指出外,对外国服务提供商建立分支机构不作承诺
本协定生效前已经实施的、涉及外国服务提供商在越南组建公司、运作经营或提供服务的许可法规或相关协议所规定的控股条件、企业运作和业务范围等限制不应比本协定生效时的限制条件更为严格
(3)除下列情况外,没有限制: 获得补贴的资格仅限于授予越南服务提供商,即在越南境内设立的法人,或其中一部分
以促进或保证公平为目的的一次性补贴不违反本承诺
对讨论和开发领域的补贴,不作承诺
对健康、教育和视听部门的补贴,不作承诺
对致力于促进少数民族/种族福利及就业的补贴,不作承诺
1 业务合作合同是指由两个或两个以上的缔约方(其中至少有一方是越南法律实体,一方是外国法律实体)缔结的合同,这些缔约方在越南的投资和商业运作不组建新的法律实体,该合同应规定缔约方之间的责任义务以及商业合作成果的分配
2 代表处是指外国企业或公司遵照越南法律规定而组建的下属单位,代表处以寻求、促进贸易和旅行机会为目标,但不能从事任何直接的盈利活动
下载后可任意编辑服务提供方式: 1)跨境交付 2)境外消费 3)商业存在 4)自然人移动部门或分部门市场准入限制国民待遇限制其他承诺经主管当局许可,外资企业可以租赁土地以运作其投资项目
土地租赁期必须与该企业的运作期限一致,并在投资许可证中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