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 1:— 16 — 资助出国留学协议书 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 二○○七年印制请认真阅读本《资助出国留学协议书》和填写说明:一、关于留学期限的填写和执行乙方应根据甲方录用通知或甲方颁发的《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资格证书》中确定的留学期限填写,并严格执行本协议的约定。二、关于保证人条件、担保方式的填写:保证人条件,担保方式等,根据《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出国留学人员须知》的有关要求办理。保证人须为:(1)年龄为 18 周岁至 55 周岁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2)具有代为清偿能力。(3)作为保证基础的财产必须是保证人可以依法处分的财产。(4)保证人不得为留学人员本人配偶。(5)保证人在乙方留学期限内不得因私长期(三个月以上)出国,否则应按本协议第九条规定办理变更手续。三、请一律使用墨水笔或毛笔填写,勿使用圆珠笔。四、本协议书的条款由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负责解释。— 17 —甲方: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住所:北京市车公庄大街 9 号 a3 楼 13 层法定代表人 (或委托代理人):张秀琴乙方 :(留学人员)性别 :;出生日期 年 月 日;身份证号码 现工作单位 ;邮编 :现学习单位 ;邮编:联系电话:( ) ;传真 :住址(户籍所在地 ):现住址 ;邮编 :丙方 :(乙方国内第一经济保证人)性别 :;出生日期 年 月 日;身份证号码 现工作单位 ;邮编 :联系电话:( ) ;传真 : 住址(户籍所在地 ):现住址 ;邮编 :(乙方国内第二经济保证人)性别 :;出生日期 年 月 日;身份证号码 现工作单位 ;邮编 :联系电话:( ) ;传真 : 住址(户籍所在地 ):现住址 ;邮编:甲、乙、丙三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就乙方在甲方资助和支持下出国留学事宜,达成如下协议:第一条 甲方为实施国家科教兴国和人才强国战略,满足国家人才培育计划和事业进展的需要,接受乙方的申请,同意派遣乙方,按甲方录用的留学身份赴 (国家)留学,留学期限为 个月(以甲方录用通知的留学期限为准)。第二条 甲方同意乙方申请甲方资助时选定的留学专业和制定的— 18 —留学计划。第三条 甲方承担如下义务:1.对乙方留学资格最终审定,对乙方出国留学给予必要的指导,并向乙方提供有关出国留学的咨询和服务。2.为乙方办理出国留学手续提供帮助和方便。3.向乙方提供或保障乙方获得资助的形式有:(1)由甲方直接提供国家规定的有关经费资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