毒麻精神药品管理制度为保证临床用药及社会治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麻醉药品管理办法》,结合我院情况特别制定《麻醉药品管理制度》
一、适用范围:我院麻醉药品可用于住院患者及门诊患者使用
二、购进途径:1、麻醉药品购入由专人负责,按照“麻醉药品购用印鉴卡”的购用限量标准,在市卫生行政部门制定的麻醉药品经营单位购进
2、在进购麻醉药品时要向麻醉药品经营单位填送“麻醉药品申购单”
3、禁止私自或从非制定麻醉经营单位进购麻醉药品
4、购进麻醉药品专册登记
进购前须经主管院长签字批准,购进后须经主管院长验收签字,交由专人专柜保管
三、保管措施:1、麻醉药品保存在药库的专用保险柜中,双锁防盗
2、麻醉药品专人负责,建立专用帐目
认真记录麻醉药品购进、使用情况
3、发放时,严格按照处方内容填写麻醉药品使用登记簿
并妥善保管麻醉处方至少三年
4、定期由主管院长检查麻醉药品保管、使用情况
核对后记录在册
第二篇:毒、麻、精神药品管理制度毒、麻、精神药品管理制度(一)医疗用毒性药品(简称毒性药品)1
毒性药品是指毒性剧烈、治疗量与中毒量相近,使用不当会致人中毒或死亡的药品
毒性药品的管理,应做到专柜加锁、专人保管,并建立保管、验收、领发、核对登记制度,严禁与其他药品混放
其包装容器上必须印有毒药标志
毒性药品的处方应完整、清晰,每次处方不得超过2日第1页共10页极量
处方应当留存2年备查
毒性药品的供应、调配,必须有医生签全名的正式处方,并由配方人中员及具有药师以上技术职称的复核人员签名盖章后方可发出
配制含毒性药品的制剂,应严格按照操作规程进行,准确投料,记录完整
对处方未注明“生用”的毒性中药,应当付炮制品
不得非法使用、储存、转让、借用
(二)麻醉药品1
麻醉药品是指连续使用后易产生身体依赖性、能成瘾癖的药品
麻醉药品实行“专人负责、专柜(保险柜)、专用帐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