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 5 第四章 冲突规范的适用 学习目的与要求 通过本章的学习,重点掌握识别、反致、法律规避、外国法的查明及公共秩序保留五种制度的含义、法律特征、运用的条件和功能以及我国的规则和实践,辨析它们之间的区别。 了解国际公约和其他国家关于这些冲突法制度的立法和实践。 第一节 识别 一、识别的概念 它是指依据一定的法律观念,对有关的事实构成做出“定性”或“分类”,将其归入一定的法律范畴,并对有关的冲突规范所使用的名词进行解释,从而确定应适用哪一冲突规范去援引准据法的认识过程。 此认识过程包括两个方面: ①对涉外民事案件所涉及的事实或问题进行定性或分类,并将其纳入特定的法律范畴。 ②对冲突规范中的范围上所使用的名词术语进行解释。 这是两个相互关联的方面,即依据一定的法律,正确地解释某一个法律概念或法律 二、识别冲突及其产生的原因 识别冲突是指法院在处理涉外民事争议时,由于各国法律对同一“事实构成”作出不同的分类,或对冲突规范的范围中的同一法律概念赋予不同的内涵,采用不同国家的法律观念进行识别就会适用不同的冲突规范,最终导致适用不同的准据法的结果。 对法院地国而言,识别冲突就是依内国法识别和依有关外国法识别之间的冲突。 识别成为国际私法研究的基本问题的过程: 德国的康恩于 1 8 9 2 年在其所著的《法律冲突》一文中,首次对识别问题予以讨论。 法国的巴丹于 1 8 9 7 年在《国际私法上法律关系定性论》一书中也对该问题进行了更为详尽的讨论。 美国的劳任森和英国的贝克特分别于 1 9 0 3 年和 1 9 3 4 年将之介绍到美国和英国。 从此,识别问题在各国的国际私法中逐步成为一个基本问题。 识别冲突的产生有以下几个原因: ⑴对同一事实,不同国家的法律赋予它不同的法律性质,从而导致适用不同的冲突规范。 例如:关于未达一定年龄的人结婚需要父母同意的问题。 法国法将此识别为婚姻能力问题,应适用当事人的属人法来判定其有无结婚能力。 美国法则视之为婚姻形式问题,应适用婚姻举行地法。 ⑵不同国家对同一问题规定的相同的冲突规范具有不同的含义。 例如,各国法律都主张“不动产依不动产所在地法”,但各国对什么是不动产却有不同的理解。 同样是蜂房,法国法将其列入动产范围,而荷兰法则将其纳入不动产范围。 ⑶不同国家的法律把具有相同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