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品房质量保证书 住宅质量保证书 1.依据 《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办法》建设部第 80 号令(2000 年6 月 30 日)2.质量保证 本公司对销售(配套)的××××住宅在其结构、部件、设施、配套、维修等方面作出如下质量保证和承诺: (1)质量标准: 1)符合国家××省及××市住宅建设设计标准。2)通过××市建筑工程质量监督部门验收一次性合格。3)所属居住小区建成后,达到××市住宅小区竣工验收标准。 4)地基基础工程和主体结构工程在设计文件规定合理使用年限内承担保修。 (2)住宅自竣工验收之日起,承诺在以下正常使用情况下各部位、部件的保修内容与保修期限:1)屋面防水工程的防渗漏保修为五年;外墙涂料保修为二年;阳台和露台栏杆保修为一年。2)门窗翘裂、五金件损坏为保修一年;防盗门保修为一年;单元分户门保修为一年;车库电动卷帘门:电动机部分保修为五年,其余部分保修为三年。 3)电器开关、插座保修期为一年;电气管线、室内给排水管道保修为一年;管线安装工程保修为两年。 4)电热水器系统整机保修为一年,内胆保用五年;地热系统保修二年;室内报警系统保修二年;中央除尘系统保修为三年;软水机:电子面板保用两年,盐箱保用三年,树脂罐保用五年;可视对讲门禁系统保修为二年。 3.相关约定 (1)发展商采购设备均按该设备生产厂家承诺的设备保修期限提供保修。 (2)保修期间,如国家和省市对住宅工程质量保修另有规定,保修期按照相关规定执行。(3)保修期限自竣工验收之日起计算保修起止日期。 (4)用户入住后,有关住宅工程质量的报修、来信来访及投诉将由本公司或委托××公司在 7 日内给予书面答复并派人员妥善处理。保修工作执行日期:自接到通知起 7 日内与有关单位核准后,确属保修内容的,开始维修;遇工程特殊质量紧急问题,自接到用户通知起 24 小时内,我公司保证上门与用户共同核查核实,商议确定维修项目,并派人进行维修。 (5)因用户擅自改动结构造成的质量问题及打凿、拆除等破坏结构的,不在保修范围以内。因用户使用不当而造成的损坏、超出保修期的自然损坏以及用户再装修造成的损坏,不属于保修内容。由此已危 123 害毗邻房屋安全及公共安全的,由用户承担相应责任。 (6)超过保修期后出现的影响使用功能的问题由物业公司负责有偿维修。若物业公司难以维修时,可委托具备资质的相关施工单位代维修,并收取工料费。 (7)本公司向用户交付商品住宅时,备有交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