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类精神药品相关质量管理制度1、目的
依法经营第二类精神药品,加强其经营质量管理,有效地规范第二类精神药品的进、存、销经营活动
2、制定制度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管理条例》和《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
3、适用范围
第二类精神药品的进、存、销管理
4、内容:4
1、第二类精神药品制剂的购进管理:4
1、第二类精神药品制剂,必须从具有该类具体品种精神药品生产或者有经营资格的经营企业购进
第二类精神药品制剂发生购进行为前,应收集供货企业的盖有原印章的生产或者经营许可证及营业执照复印件,并经过质量管理部门审核确认、批准、备案
2、购进第二类精神药品制剂,采购计划应事先经过质量管理部门审核、批准,采购计划与品种应符合XX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计划品种规定,不得随意超计划、品种采购
3、第二类精神药品制剂运输应专人负责,药品到库后应及时办理交接,验收人员、保管人员接货后,应在待验区及时完成药品的验收,药品验收时应对照购进凭证逐批验收到最小包装
2、第二类精神药品制剂的验收、储存管理:4
1、第二类精神药品制剂的验收,验收人员和保管人员应同时在场,验收程序按照普通药品验收程序规定进行,应当注意检查外包装规定的精神药品标识
2、应当建立健全第二类精神药品制剂的购进、验收和储存养护记录,购进、验收记录数据实行微机管理,并按规定保存至药品有效期满后五年备查
3、验收合格的第二类精神药品制剂,应储存在设置的特殊药品专用库内,货架(柜)应符合药品仓储规定,并设置明显标志
第1页共10页4
4、特殊药品专用库基本设施应牢固,库门加锁并双人管理,库内应加装防盗监控设施,并能有效运转
5、特殊药品专用库实行色标管理,合格区、发货区、待验区、退货区、不合格区布局合理,标识清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