粤教职„2005‟ 32 号 关 于 公 布 重 新 调 整 认 定 的 广 东 省 重 点 中 等 职 业学校名单的 通知 各市教育局,省属中等职业学校: 自1990 年原国家教委开展省级、国家级重点中等职业学校评估工作以来,我省先后评估认定了221 所省级以上重点中等职业学校(含原省级重点中专、省级重点职中和省级示范性成人中专,下同), 这批学校在推动我省中等职业教育的改革与发展中,起到了骨干示范作用。近年来,有33 所省级以上重点中等职业学校或合并、升格为高等院校,或转制为其它类学校(其中省级10 所、国家级23 所 ,不含已转制的中等师范学校)。为此,我厅在2003 年发出《关于开展中等职业学校合格评估和省级重点中等职业学校复评认定工作的通知》(粤教职„2003‟ 52 号) ,开展了对2000 年以前评定的省级重点中等职业学校的复评认定工作。在有关学校按照通知要求进行自评的基础上,各市教育局对所属的省重点中等职业学校进行了复评(省属省重点中等职业学校由我厅组织了复评),今年3 月底至4 月上旬,我厅组织专家 —2 — 进行了抽查。现将抽查后重新调整认定的广东省重点中等职业学校名单予以公布(详见附件)。 这次调整认定的名单没有将已合并、升格、转制的原省级重点中等职业学校,以及本次抽查不合格的和提出暂缓抽查的原省级重点中等职业学校列入。凡抽查不合格和提出暂缓抽查的学校,必须限期整改,加快建设,达到标准后可向我厅提出复查申请;被重新认定为广东省重点中等职业学校的,要进一步改善办学条件,扩大办学规模,深化教学改革,提高教育质量,向国家级重点中等职业学校方向发展,为我省教育现代化做出新贡献。 本次调整认定的学校将统一颁发“广东省重点中等职业学校”牌匾,凡2000 年以前评定并被本次调整认定的原省级重点中专、省级重点职中和省级示范性成人中专,自接本通知之日起,可到我厅职业与成人教育处换领。 附件:广东省重点中等职业学校名单 二○○五年五月八日 —3 — 附件: 广 东 省 重 点 中 等 职 业学校名单 1. 广东省旅游职业技术学校(原广东省旅游学校) 2. 广东省电子职业技术学校(原广东省电子技术学校) 3. 广东省贸易职业技术学校(原广东省贸易学校) 4. 星海音乐学院附属中等音乐学校 5. 广东粤剧学校 6. 广东省工业贸易职业技术学校(原广东省工业贸易学校) 7. 广东省电力工业职业技术学校(原广东省电力工业学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