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申请商品房预售一次告知单 申办商品房预售许可一次告知单 办理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应提交下列材料: (1)XX 市商品房预售申请书(收纸质原件); (2)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核对原件,收复印件及电子件);(3)开发企业资质等级证书(核对原件,收复印件及电子件);(4)国有土地使用证(附土地使用权有无限制转移情况的证明,即国土局复函),土地已设抵押权的,附抵押权人同意销售的证明材料及预售人告知买受人土地已设定抵押权的承诺
(核对原件,收复印件及电子件); (5)市规划管理部门核发的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及附件、附总平面图;停缓建工程项目复工、续建、再建须凭经规划部门重新核定或换发的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核对原件,收复印件及电子件); (6)市建设管理部门核发的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属停缓建工程项目复工、续建、再建须凭建设管理部门重新确认或换发的施工许可证(核对原件,收复印件及电子件); (7)经济适用住房项目,包括停缓建工程转化为经济适用住房项目提交政府职能部门的批准文件(核对原件,收复印件及电子件); (8)用地规划许可证 (9)工程施工合同(核对原件,收复印件及电子件);(10)房地产开发企业按提供预售的商品房计算,投入开发建设资金达到工程建设总投资的 25%以上的凭证材料(核对原件,收复印 1 件及电子件); (11)具有房产测绘资格单位出具,且经备案管理的预测报告纸质原件,面积审核单纸质原件及电子件; (12)商品房预售方案、开盘书面报告(收纸质原件及电子件);(13)前期物业管理企业选聘登记证明(盖物业处前期物业管理合同备案章)(核对原件,收复印件及电子件); (14)XX 市商品房预售款专用帐户备案登记表(收纸质原件及电子件); (15)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及经办人身份证(核对原件,收复印件及电子件); (16)白蚁预防合同备案证明(收复印件及电子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