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下载后可任意编辑全面解读《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地价评估技术法律规范》为法律规范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地价评估行为,2024 年 4 月 8 日,国土资源部制订并公布了《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地价评估技术法律规范(试行)》(以下简称“旧版《法律规范》”),文件有效期 5 年。在过去 5 年里,该文件有效法律规范了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地价评估以及补缴地价款的评估活动。鉴于旧版《法律规范》将于今年 4 月 8 日失效,加之旧版《法律规范》在执行过程中遇到的诸多问题,2024 年 3 月 9 日,国土资源部制定并印发了《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地价评估技术法律规范》(以下简称“新版《法律规范》”)。新版《法律规范》自 2024 年 4 月 9日起施行,但并未明确文件的有效期。本文就新旧两版《法律规范》的内容进行对比,以期为大家在该文件的理解和应用上提供帮助。一、出台背景在地价管理层面。为加强国有土地资产管理,优化土地资源配置,完善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制度,法律规范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程序,国土资源部相继发布了《协议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土资源部令第 21 号)、《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土资源部令第 39 号)等一系列文件。这些文件明确了国有土地招标拍卖挂牌和协议出让的范围,法律规范了招标拍卖挂牌和协议出让的程序,确立了经营性土地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制度,通过实行地价评估、出让底价集体决策和出让结果公开等制度,促进决策的民主化、科学化和法律规范化,保证土地市场的健康进展。但是,国有土地出让过程中仍然存在着一些问题,其中主要是少数地方政府国有土地出让信息公开程度较低,操作行为和操作程序不够法律规范,存在诸如行政部门按已有文件确定底价或直接自定底价的情况。这不但有悖于制度的公平、公正性原则,而且也不利于国有土地出让制度的真正落实,不利于更大程度地发挥由市场配置土地资源的基础性作用。在地价评估层面。在实际地价评估过程中,土地估价机构也面临由于相关评估规定不够具体,地价评估缺乏相关技术指引的难题;同时,存在评估地价时受到行政干预,以及市场不断出现新情况等问题。因此,针对上述地价评估管理及技术层面存在的问题,为进一步完善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制度,法律规范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程序,国土资源部于 2024 年 4 月正式印发旧版《法律规范》。旧版《法律规范》的制订是在 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