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生产责任制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分公司、工程项目部的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明确工程项目部各管理岗位的安全生产职责,防止和减少安全生产事故,确保员工的安全与健康,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分公司、工程项目部各级人员应对各自职责内的安全工作负责,认真履行好自已的安全职责
第三条分公司、工程项目部应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和有关法律、法规要求,设立安全生产组织机构,落实专职安全管理人员,开展好分公司、工程项目部的安全生产工作
第四条分公司、工程项目部各级管理人员、生产作业人员都有权制止任何人的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反劳动纪律,都有权向上级及安全部门反映任何人的违章指挥、违章作业与违反劳动纪律
第五条分公司、工程项目部各岗位人员对所在岗位的安全工作负直接责任
第六条本制度适用于各分公司、工程项目部
第二章职责 第七条分公司经理安全生产职责: 1、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和地方政府及主管部门有关安全生产的方 针、政策、法律、法规、规章和公司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管理制度;提出分公司安全生产控制目标并组织实施;对分公司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生产和员工劳动保护工作负全面领导责任
2、分公司经理是分公司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对分公司的安全生产负全面责任,即对分公司安全隐患的存在和整改及安全事故的发生承担全面责任
3、分公司经理必须以身作则,建立以分公司经理为核心的安全生产责任体系,层层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定期组织考核并执行奖惩
4、牢固树立安全第一思想,建立、健全分公司安全管理体系,在计划、布臵、检查、总结、评比施工生产的同时计划、布臵、检查、总结、评比安全生产工作
5、组织审定分公司的安全教育计划;领导开展安全生产活动
6、组织召开项目安全生产例会,认真听取意见和建议,做好意外伤害保险工作
7、分公司施工现场发生伤亡事故,亲临现场,及时上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