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要求拨款用于今冬征兵工作经费的报告 1 关于要求拨款用于今冬征兵工作经费的报告 县人民政府: 根据 xxx 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xxx2012 年冬季征兵工作实施方案》(丹征"2012"3 号)要求,县直机关武装部今冬征兵工作按照组织准备阶段;宣传发动阶段;政审、体检阶段;复查、走访定兵阶段以及新兵起运阶段等五个阶段工作要求,县直机关武装部将主要开展以下工作:一是召开本级征兵工作会议,将会议精神传达到县直各单位及厂矿企业;二是在县城丹东路搞好宣传发动一条街工作;三是完成新兵对象体格初检工作;四是组织复查复审,对“双合格”青年进行家访,做到“三见面”,即与家长、与本人、与相关负责人见面,拟定及确定新兵对象;五是召开欢送会,欢送新兵。因此,为高标准、高质量地完 XX 县区直机关武装部今冬征兵工作任务,特向县人民政府申请拨款贰万肆仟陆佰捌拾元整(24680 元)用于县直机关今冬征兵工作经费。 附:县直机关武装部 2012 年冬季征兵工作经费预算 中共 xxx 直属机关工作委员会 xxx 直属机关人民武装部 2012 年 10 月 19 日 县直机关武装部 2012 年冬季征兵工作经费预算 一、宣传资料经费:(8400 元)1.宣传单:4000 份×0.5元=2000 元 2.横幅:20 条×150 元/条=3000 元 3.板报:10 版×300 元/版=3000 元 4.打印文件、会议材料:200 份×2 元/份=400 元 二、餐费:(3750 元) 1.初检餐费(医务人员 20 人,工作人员 5 人,初检应征青年 30 人,共 55 人。): 55 人×50 元/天=2750 元; 2.县检餐费(县检应征青年 20 人):20 人×50 元/天=1000 元; 三、饮用水:10 件×23 元/件=230 元 四、政审复查(外调)经费:7000 元 五、车辆用油等费用:2500 元 七、欢送会:(2800 元) 1.餐费:3 桌×600 元/桌=1800 元 2.召开座谈会所需的瓜果、烟、糖、红花、钢笔、笔记本及鞋垫等经费:1000 元 以上共计:贰万肆仟陆佰捌拾元整(24680 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