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 5:中小学教师职务评审材料目录及要求一、报送材料的项目1、省职改办统一印制、核发的《评审单》原件(一人一张);2、《申报 职务任职资格花名册》(一式 2 份 A3纸张印制及电子文本)使用 2015 年版,请按高级教师、一级教师、二级教师、三级教师的顺序,按专业相对集中填报;3、经单位核实、使用省职改办新版《湖北省职称管理信息系统》上报生成的数据库; 4、《中小学教师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一式 2 份,省教育厅印制);5、《综合材料一览表》(一式 16 份 A3 纸张印制);6、其他材料(按以下顺序编号、装订成册);(1)个人和用人单位分别签字、盖章的《个人申报专业技术任职资格诚信承诺书》;(2)公示证明一式 2 份,1 份进评审材料,1 份由用人单位留存
没有提交承诺书和公示证明的一律不接收材料;(3)中小学教师资格证书复印件;(4)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5)任职资格证书复印件;(6)专业技术职务计算机考试合格证书复印件或免试证明材料原件;(7)综合水平能力测试证书复印件;(8)其他相关奖励证书复印件;(9)《任现职以来教学工作情况证明材料》原件及教案;(10)教(科)研材料(代表水平的论文、论著提供原件,其它科研成果材料须复印封底、封面、目录及所承担的部分);(11)2013、2014 年《专业技术职务年度考核登记表》各 1 份,提供《年度考核表》复印件的需经单位人事部门签字盖章
非国有单位未进行年度考核的,由所在单位提供书面说明;(12)个人业务总结一份
二、报送材料的内容及要求1、《评审表》中填写的字迹要清晰工整,一律用钢笔或水性笔在原始表格上填写,不得打印
2、《综合材料一览表》,由单位组织填写,其填写内容要全面、规范、客观、真实,科(教)研情况必须要有相应的证明材料
《综合材料一览表》必须按我办提供的表样复制,用 A3 型纸打印,不得手抄和另加附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