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在创先争优中开展“人民好公仆”教育实践活动的实施意见[5 篇] 渝北委发"2011"2 号 中共 XX 市 XX 县区委 关于在创先争优中开展“人民好公仆”教育实践 活动的实施意见 (2011 年 3 月 28 日) 为进一步巩固扩大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成果、深入推进创先争优活动,切实加强机关作风建设,促进全区机关干部在渝北改革发展实践中创先争优,以良好形象、优异业绩向建党 90 周年献礼,按照市委《关于在创先争优中开展“人民好公仆”教育实践活动的意见》(渝委发"2011"9 号)精神,区委决定,从 2011 年 3 月起,在全区机关干部中广泛开展“人民好公仆”教育实践活动
现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目标要求 (一)总体要求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紧扣“转变作风、服务群众、争当标兵”这一主题,以理想信念、根本宗旨、廉洁从政“三项教育”和整顿“官僚文牍风、吃拿卡要风、懒散推诿风、走读漂浮风、奢靡享乐风”为重点,深化“三比三创”(比学习,创一流队伍;比工作,创一流业绩;比作风,创一流风貌)活动,围绕打造第一门户、建设“六大渝北”、巩固全国文明 XX 县区创建成果、服务重庆内陆开放高地建设等中心任务,扎实开展党性党风党纪教育,切实解决机关作风中存在的突出问题,进一步树立党员干部亲民爱民、干事干净的良好形象,为全区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提供优良的作风保障
(二)主要目标 争做“人民好公仆”,要努力做到“六个好”: ——思想素质好
理想信念进一步坚定,讲党性、重品行、作表率,更加自觉地为全区改革发展事业奉献和奋斗
——服务群众好
宗旨意识进一步增强,工作态度热情周到,办事效率和服务质量明显提高
——工作业绩好
爱岗敬业,忠于职守,瞄准一流水平,对照一流标准,争创一流业绩
——依法行政好
牢固树立法制观念,严格依法办事,做到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