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XX 年】南卫理工大学:转专业申请,原来我也可以的
长理工大教〔2015〕11 号 关于印发《长沙理工大学本科生转专业管理办 法》的通知 校属各单位: 《长沙理工大学本科生转专业管理办法》已经学校研究同意,现予以印发,请遵照执行
长沙理工大学 2015 年 4 月 16 日 -1-长沙理工大学本科生转专业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调动学生学习的自觉性与积极性,加强对本科生转专业工作的管理,根据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和《长沙理工大学学籍管理规定》,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二条本科生转专业是指由当前修读专业(新生为录取专业)转成修读另一个专业
第三条为保证学校正常的教学秩序,严格控制转专业的比例
转入学生数控制在该专业当年在校生总数的 10~20%以内(具体比例由招收学院根据师资和教学条件等情况确定)
第二章组织机构及其职责 第四条学校和各学院分别成立本科生转专业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本科生转专业工作的组织协调工作
(一)学校转专业工作领导小组由分管教学工作的校领导,以及教务处、学生工作部(处)、纪检监察处等部门负责人组成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教务处
具体职责为:制定转专业管理办法,确定工作日程,审批学院工作方案,组织全校性转专业水平考试,审批学院拟接收学生名单等
(二)各学院转专业工作领导小组由分管教学工作的院领导,以及学院教务办、学工办负责人和相关专业负责人等组成
具体职责为:制定本学院转专业计划、接收条件、考核内容、考 -2-核方式等工作方案;接受学生咨询与报名;组织考核以及提出拟接收学生名单等
第三章转专业的条件 第五条学生申请转专业的基本条件: (一)第二学年初期的全日制在读学生
(二)注册手续齐备,缴清学费及其它应缴费用
(三)在校期间未受过任何纪律处分
(四)身心健康,符合转入专业(专业方向)对身体条件的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