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生产三同时管理制度 5 篇 安全生产“三同时”管理制度 1、目的 规范公司新、改、扩建工程的安全管理,确保各工程如期实施
2、适用范围 新、改、扩建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装置和设施,伴有危险化学品产生的化学品生产装置和设施的建设项目
3、责任单位 技术开发部门、安全技术科、项目工程所在单位
4、工作程序 4
1 建设项目应设立安全审查 (1)建设项目设立安全审查前,应当选择有资质的安全评价机构对建设项目设立进行安全评价,并出具建设项目设立安全评价报告
(2)建设项目选址时,应当对建设项目设立的下列安全条件进行论证: ① 建设项目内在的危险、有害因素对建设项目周边单位生产、经营活动或者居民生活的影响; ② 建设项目周边单位生产、经营活动或者居民生活对建设项目的影响;③当地自然条件对建设项目的影响
(3)建设项目设立安全审查,并提交下列文件、资料: ① 建设项目设立安全审查申请书; ② 建设(规划)主管部门颁发的建设项目规划许可文件(复印件); ③ 建设项目安全条件论证报告; ④ 建设项目设立安全评价报告; ⑤ 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者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复印件)
2 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审查 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应当由取得相应设计资质的设计单位进行,设计单位对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负责
设计单位应当依据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标准以及建设项目设立安全评价报告,对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进行设计,并组织设计人员编制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专篇
(1)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专篇包括下列内容: ① 建设项目概况; ② 建设项目涉及的危险、有害因素和危险、有害程度; ③ 建设项目设立安全评价报告中的安全对策和建议采纳情况说明; ④ 采用的安全设施和措施; ⑤ 可能出现事故预防及应急救援措施; ⑥ 安全管理机构的设置及人员配备; ⑦ 安全设施投资概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