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县级教师培训机构评估标准(试行)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主要观测点 权重 (分值) 评估标准 备注 组织领导 政策保障 政策法规 配置措施 2 1、 认真贯彻落实上级有关政策法规,认识到位,工作重视,将加强县级教师培训机构建设列入当地基础教育发展改革和中小学教师队伍建设的重要举措之一。 2、 按照上级有关政策法规,制定县级教师培训机构建设的发展规划和相关配置政策,采取具体有效措施予以保障。 管理体制 行政管理 业务管理 2 按照机构的职能,理顺行政管理体制和业务管理体制,在组织、制度、政策和措施等方面具有保障措施。 1、 县级人民政府领导、县级教育行政部门主管,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办学实体,具有中等专业学校资质。 2、 接受上级教育行政部门的业务领导和指导,积极贯彻落实上级教育行政部门所制定的有关方针政策。 达不到此项指标要求,不具备参与评估资格。 领导班子 选拔机制 年龄结构 学历结构 知识结构 2 领导班子管理水平、业务素质、工作作风良好。 1、 领导班子主要成员选拔采取竞争上岗制度,实行任期目标责任制。 2、 领导班子成员平均年龄不超过 50岁,领导班子成员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和中级以上职称,有具有研究生学历或硕士学位者,示范性学校占 20%以上。 3、 领导班子成员懂得教育规律,熟悉教师工作,具有较高的政策理论水平和组织管理能力,富有改革创新精神。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主要观测点 权重 (分值) 评估标准 备注 功能定位 资源整合 机构整合 办学体制 3 1 、 进行教师教育相关资源整合,优化资源配置,有效实现本区域教师进修、教研、电教等相关部门和机构资源整合,优势互补,形成以教师进修学校为主体的上挂高等学校,下联中小学校的现代教师学习与资源中心,形成有效促进中小学教师专业发展的良性运行机制。 2 、 建立与有关高等教育机构联合与合作的办学机制。 3 、 建立与所辖区域中小学联系和沟通的有效工作机制。 示范性学校达不到此项指标要求,不具备参与评估资格。 机构定位 功能任务 3 具有承担本区域教师教育的有关组织、协调、指导、管理和服务等功能,成为“小实体、多功能、大服务”的现代教师学习与资源中心。主要任务如下: 1、 组织、管理、协调、指导本区域中小学教师专业发展学校的建设,积极促进中小学教师的专业发展。 2、配合教育行政部门组织实施区域中小学教师(包括幼儿园教师)培训及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