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12 年版) 华森建筑与工程设计顾问有限公司 南京分公司结构部 二○一二年二月 1 102030405060708090第一季度第四季度 2 结构设计统一规定 ( 2012 年版) 一、结构计算(以SATWE 程序为例) 1
主体结构电算参数取值: 总信息: ( 1)水平力与整体坐标的夹角(度):一般情况下为0 度
若改变此角度,地震作用方向和风荷载作用方向均改变;只有在“风控”而不是“地震控”,且原坐标系下的风荷载作用不能控制结构的最大受力状态时,才需要改变此方向角
( 2)混凝土容重(kN/m³):剪力墙、短肢剪力墙结构取27, 框架—剪力墙结构及异形柱框架结构取26、普通框架结构取25
( 3)裙房层数:层数应按计算层数填写,包括地下室的层数
该参数主要是将裙房以上一层作为剪力墙底部加强区高度判别的一个条件(依据抗规6
10 条文说明,有裙房时,加强部位的高度也可以延伸至裙房以上一层);如果不需要可以直接填0
( 4)转换层所在层号:层数应按计算层数填写,包括地下室层数;对于高位转换的判断,转换层位置以地下室顶板起算进行判断(即以转换层所在层号减地下室层数进行判断),是否为1~ 2 层或3 层以上转换(刚度比算法不同)
注意:为简化设计,一般情况下地下室顶板只要符合嵌固条件,可优先考虑作为上部结构的嵌固端,此时转换层位置从地下室顶板起算进行判断;当地下室四周某侧缺少土的约束,此时地下室顶板不能作为上部结构的嵌固端,转换层位置从嵌固端起算;当地下室四周土的约束情况良好,仅因为板厚或侧向刚度不满足嵌固要求,此时转换层位置从地下室顶板起算
( 5)地下室层数:取实际地下室层数
当有地下室时,应指定地下室层数
该参数影响风荷载、地震作用计算、内力调整、底部加强 3 部位判断
当没有地下室,但在地面以下增加的计算层也应指定为地下室的层数
例如:当基础埋深